借条、欠条、收条,请千万分清! !!
借条、欠条、收条,一字之差却相差甚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借条和欠条往往会被人混为一谈,真正发生争议时,由于关键证据缺失或者证据没有证明力,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败诉。这也就提醒各位,在平时出具或签署借条或欠条时一定要谨慎决定,以保护自己的最大利益。实在搞不懂的情况下,请咨询律师。
一、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概念:
欠条: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在出具欠条时,往往欠物、欠款状态已经存在,且将继续存在。
借条: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是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存在的凭证。借条出具时,往往是将要建立或者刚刚建立借用、借款关系(借条中一个“今借到”和“今借”差别很大)。但司法实践中不乏补签借条的情形。
收条: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收条很多时候会和欠条、借条配套使用,结束欠款、欠物或者借款、借物状态。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1、目的性不同
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而借条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刚刚借出钱财这个“流动”的事实。
2、性质不同。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欠款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3、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不同
欠条出具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即:2年内要向欠款人要求还款;而借条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主张还款时,诉讼时效(2年)才开始计算。
4、法律证明力不同
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如果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一方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三、借条和欠条的范本
借条范例
借条
由于资金周转需要,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借期两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利息为*%,付息方式为……。利随本清。
借款人:
某年某月某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2%计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ps:以上仅仅只是模板,具体根据实践再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