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一个案情相对简单的工伤案件,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发生工伤的事实也清楚并已经经过了工伤认定部门的认定。这个案件中,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劳动者未解除劳动合同来进行抗辩。而作为劳动者这一方的律师,我们认为,劳动者虽未明确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其申请仲裁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才能后才能获得的相应待遇应视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存在未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依法有义务对劳动者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的观点也得到了一审、二审法院的支持和认可,在二审,也依法驳回了用人单位的上诉请求,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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