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合并破产清算相关案例。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应当尊重关联企业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对各企业法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单独审查并适用单个破产程序为原则。当关联企业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破产重整。
最高院关于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合并破产清算相关案例。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应当尊重关联企业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对各企业法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单独审查并适用单个破产程序为原则。当关联企业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