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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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突然昏倒,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作者:郑文海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5次举报


 2022年4月,方某经人介绍到仙桃某酒店(以下简称A酒店)从事厨房杂工劳务,同年8月,方某在配菜间切菜时突感不适,昏倒在地,后被送医救治。经司法鉴定方某所受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方某认为,因A酒店厨房气温较高,且降温设施不足,导致其中暑后昏倒摔伤。经与A酒店多次协商未果,方某遂将A酒店起诉至仙桃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A酒店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1万余元。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方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昏倒受伤,且方某并无充分证据显示其系因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强度过大导致其中暑后摔伤,A酒店并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考虑到方某是在为A酒店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A酒店系方某提供劳务的受益者,根据公平原则,A酒店应给予方某一定经济补偿,最终依法酌定A酒店补偿方某20%的损失,即2万余元。
  方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提供劳务时受伤,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单位有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若单位无过错,则根据公平原则,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因此,雇员在提供劳务时,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单位也要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做好员工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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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海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执业律师。执业多年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近三百件,合同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