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涉及到债权转让问题及诉讼时效、保证时效问题,在诉讼前代理人向债务人多次发出律师函,以确保债权转让程序完善、相关时效中断,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某银行与各被告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银行已按约发放借款,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银行将其中669697.69元的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转让给原告,被告应向原告履行相应的清偿责任。其他保证人为涉案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