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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辉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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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敬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901人看过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称为姘居。是否构成姘居,应从双方关系的稳定性、持续性及共同居住生活等方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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