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我在曹溪佛学院学习的第三天,晚上十点多,一个娄底的电话打过来,“你是英姑吗,你在哪儿,我现在就想见你?”
“想见我,你就过来嘛。”
第二天,一个长得像孙悟空的男子如约而至,见面勉强笑了笑,就哭起来了,原来这名男子是娄底乡镇的,和爱人在外打工数年,存了十多万的本钱,计划回老家做电动摩托车生意,没想到,江湖水深,一个不小心,就被长沙某家电动车销售机构给骗晕了。吴男子看了展台的电动车模型,口头约定了价格,稀里糊涂就签了销售商的格式合同,并当场付清货款。在网上平台选车时,才发现实际价格与口头约定的价格相差很大,于是找销售机构讲理,拿出合同仔细阅读才发现,如果自己毁约,将会钱货两空。被逼无奈,所以经人介绍连夜直奔曹溪佛学院。
了解案情,看过合同后,我冒了一身冷汗,这官司根本没得打,所以我拒绝收材料,建议回去报警处理好了。吴男子急了,当场硬塞了六千元辛苦费,官司打输也没关系,帮农民伯伯出口恶气就好。
世界上,谁会跟流通货币过不去呢?何况我这种俗货!
冷静下来观想,如果吴男子是我哥哥,我会如何去帮他?只能是不遗余力!
于是首先,我花血本聘请了两名可靠的弟兄,去电动车销售机构找证据,让他们冒充采购商,面对面进行接洽,果然,套路一致。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人,遭遇同样的诈骗经历,全程录音录像处理。
其次,去工商局和税务局调取电动车销售机构的内档资料和纳税信息。此时发现,我大中华469条刑法罪名,总有那么一两条适合所有公民。
最后,根据所获的情报,确定好维权方案,并整理好想关文书:
A,通过法院起诉合同欺诈纠纷,尽快把钱拿回来。
B,对方不懂事,那就约谈:告知对方经营的风险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
C,约谈不成,那就直接去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处理。
经过一番寒彻骨,在充分利用法律对这个社会的强制规范下,电动车销售机构的负责人带了两名工作人员来到麓德山,找我和解处理。刚开始,牛逼哄哄的,
“都是江湖上混的,别下手太狠,长沙只有这么大。”
“没错,出来混就有出来混的规矩,底线都没有了,还有江湖吗?”
“姑姑,钱我可以退给那个傻B,但你也别让我为难,我的生意还想继续,以后找你做法律顾问。”
“退钱就好,其它的不必了。简单点,对大家都好。”
远在娄底沮丧的吴男子半个小时就收到了他们的血汗钱。
事毕,销售商请我吃饭,交个朋友,以后一起发财。被我很不礼貌地打断了,
“事情办完了,你们赶紧下山,吉祥”。
前几天,看到朋友圈,吴男子一家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吴男子乐呵呵地留言,“长沙,不是那么好混的,以后就在老家做点小生意,陪着妻儿老小,过简单的生活。”
社会生活是复杂多变的,做为一名通达的律师,只精通一门法是绝对不够的,为了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如刑法这等刚性法是我们绕不过去的金刚法宝,所有的法律都是拿来应用的,不是显摆学问的。
未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处理,任重道远。永远记住南岳祖堂妙老的促膝夜话:“一切皆非我所有,一切皆为我所用,所用为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