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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政策知识问答

作者:李青云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89次举报


长沙市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政策知识问答

1 问:成立长沙市二手房(安居房)交易服务中心的目的是什么?

答:长沙市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以激活、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为目的,以为住房保障对象提供优质房源服务为出发点,以方便服务百姓、降低交易中间成本、诚信阳光操作、安全快捷办理为服务宗旨,打造一个高品质、优服务、便百姓、活市场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平台,有力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 问:什么是二手房交易资金?

答:二手房交易资金是指二手房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签订的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全额房价款。

3 问:什么是二手房屋资金监管?有哪些监管原则?

答: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全部房价款,通过指定银行监管专户划转资金的管理行为。长沙市二手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无偿的原则。

4 问: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答:凡坐落在本市五城区(含先导区)国有土地上已取得房屋权授证书的自然人的二手房交易时,其交易资金必须纳入监管,但法院协助执行的、拍卖的、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二手房屋交易可自行交付房款,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

5 问: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全额交易资金监管还是部分交易资金监管

答:是二手房买卖双方签定合同约定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全部房款。

6 问:货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补贴资金是否纳入资金监管?

答:不纳入

7 问: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主管部门是哪里?

答: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是本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主管部门,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是本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全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8 问: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的作用是什么?

答:作用有三点:一是确保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二是确认买方的全额款项已入资金监管专户,给房屋产权管理局发送到帐指令;三是根据房屋产权管理局是否成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指令,负责办理将交易资金划转给卖方或者退回买方帐户。

9 问:现行办理二手房交易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答:20088120091231期间,购买100万以内的二手住宅(不含经济适用房,下同)或出售二手住宅并购买新建(一级市场)住宅的(购买时间以房屋预告登记时间为准)购房者,可到房产部门设立的补贴办理窗口办理补贴手续。

10、问:在资金监管期内是否收取资金监管费用?交易资金在资金监管期内是否计付存款利息?

答:在交易资金监管期内不收取交易资金监管费用。交易资金在资金监管期内不对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计付存款利息。

11、问:监管专户如何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

答:根据长沙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全额交易资金必须纳入监管范围。因此,由长沙市房产局牵头,由银行置业担保公司设立了三方监管账户,专门用于对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资金一旦进入监管,任何一方或其它个人均无法支配账户内的资金,交易资金只有两个流向,一是在交易成功后,转入卖方指定账户,二是在不成功时,退回买方账户。

12、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将交易资金转入监管专户?

答: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将交易资金划入监管帐户:现金存入、他行转入存入、监管帐户开户银行POS机刷卡转入。但是在监管专户开户银行开立帐户转入监管帐户不会有手续费,而且速度更快、更便于查询。

13、问:那如果从他行转帐入监管专户开户银行,手续费多少?

答:如果从他行柜台用“进帐单”同城转帐,免收手续费,他行银联卡通过POS机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帐户转帐每笔需收取22元手续费,最高不超过200元。但如果客户开立了监管专户开户银行借记卡,客户可以通过POS机先将资金转到监管专户开户银行卡上,再从监管专户开户银行卡转入监管专户,每笔只收取2元。

14、问:是否可以以代理人名义收取房价款?

答:可以,以代理人名义收取房价款的,应当提供经公证和经监证的委托书。

15、问:如买卖双方要求解除《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申请解除资金监管呢?

答:应持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材料到长沙市房产局注销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信息。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16、问:交易双方在申请解除资金监管时,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答:(1)申请书。(2)买方收款人存折。(3)申请人身份证明。(4)房产买卖协议。(5)长沙市二手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6)其他所需材料。

17、问:申请收款帐户变更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答:(1)变更收款帐户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收款人重新开立的存折。(4)房产买卖协议。(5)其他所需材料。

18、问:倘若房屋交易不成功,交易资金如何退回?

答:如果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不成功,我监管专户开户银行根据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划款指令将买方存入的监管资金退回买方指定账户。

19、问:如果我的房子银行贷款未结清,能卖吗?

答:如果您自有资金不足,为您提供过渡期担保贷款,用于偿还原贷款,可以通过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解除抵押后,您的房产就能上市交易了。

20、问:在二手房交易贷款的业务中,担保公司起到了哪些作用?

答:担保公司介入了二手房贷款业务以后,打破了传统的二手房交易贷款模式。在以往,客户若想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在房产过户并抵押之后,银行才能放贷,卖方才能收款,而对于卖方来讲,是希望在过户的时候就能收到全部户款的。现在有担保公司介入,这个问题就完全解决了。另外,近几年房地产形势总体向好,在前些年已经按揭购房的市民手中的房产已经升值不少,但因为还欠着银行贷款,导致无法上市交易,我们也可以为这类客户提供担保,将还在按揭中的房产帮客户赎回,帮助客户将房产上市,完成交易。相信这一块的业务能对长沙的二手房市场有所推动。

21、问:担保公司所收取的费用有哪些,老百姓能接受吗?

答:担保公司收取的是担保费:如买方需按揭担保的,买方6‰×贷款全额;或卖方贷款未还清,卖方8‰×贷款全额,此外,没有其他费用。我置业担保公司将银行的绝大部分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收取的这些费用是相对较低的。传统业务中,中介公司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收费上,从来没有统一过。中介收费往往在贷款全额的3%-8%,甚至更高。而且,他们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和义务,他们扮演的只是一个代办的角色,一旦出现问题,将给银行,给客户带来相当大的麻烦。

22、问:在办理贷款担保的业务中,客户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否很复杂?

答: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建立,就是为了更大程度上为客户提供方便,在新成立的二手房交易市场里,银行、担保公司都设立了窗口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所有办理的手续都是同步进行,不会为客户增添麻烦。


附:

长沙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保证二手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二手房屋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坐落在本市五城区(含先导区)国有土地上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自然人的二手房屋交易时,其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房屋交易资金是指二手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签订的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

  第三条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是本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主管部门。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是本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全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本办法所称资金监管是指在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签定合同约定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全部房价款,通过指定银行监管专户划转资金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本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应遵循安全、快捷、便民、无偿的原则。

  第五条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指定商业银行设立二手房屋交易监管资金专户,对交易资金进行管理,并指定有担保资质的企业提供担保监管。

  第六条本市五城区(含先导区)二手房屋交易必须通过二手房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签订电子合同。

  第七条法院协助执行的、拍卖的、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二手房屋产权转让登记可自行交付房价款,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

  第八条建立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网上监管制度,并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系统、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网络系统联网。

第二章网上签约

  第九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应经房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获得操作授权,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事二手房网上交易的,应取得房地产经纪从业资格。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二手房买卖双方委托,应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与委托人签订《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转移登记委托书》,并将电子文本传送至市房产局信息管理系统。如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或解除委托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变更或撤销二手房交易委托信息。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对二手房屋买卖协商一致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为其提供签订《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买卖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产局信息管理系统,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或解除《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应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材料,通过市房产局信息管理系统变更或撤销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信息。

  第十三条产权人和购房者自行达成二手房屋买卖交易的,在自助交易窗口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二手房买卖电子合同,并传送交易信息至市房产局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二手房屋已有签约记录未撤销的,需先申请解除原签约记录后,方可重新签约。

第三章资金监管

  第十五条二手房屋交易资金实行全额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二手房屋买卖双方应当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划转房价款。

  以代理人名义收取房价款的,应当提供经公证和经鉴证的委托书。

  第十七条监管银行收取二手房屋买受人缴存的房价款后,应依照协议向买受人出具到帐凭证,并将电子信息传至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网络系统。

  买受人应当妥善保管缴款凭证,并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出示。

  第十八条买受人需办理贷款的,应当委托经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认可的房屋交易担保机构(下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监管账户。

  第十九条房屋交易担保机构应当将全额房价款到账的进账单与网络信息核实无误后,传至资金监管系统,并向买受人出具收款凭证。

  第二十条买受人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在核准登记的同时将信息传至资金监管系统;买受人以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在收到监管房价款全额到账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同时将核准登记信息传至监管系统;监管银行应当在收到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监管房价款划转至出卖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中。

  第二十一条二手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在记载于登记簿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双方可以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一)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撤销转移登记申请的,由交易双方共同提出解除申请;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定终止交易的,可由买受人单方提出解除申请。

  第二十二条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确认不能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应当在受理解除资金监管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文件传至房屋交易担保机构和监管银行,监管银行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房价款退回买受人指定帐户。

  第二十三条交易双方在申请解除资金监管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申请书;

  (二)买方收款人存折;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房产买卖合同;

  (五)长沙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

  (六)其他所需的材料。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二十四条长沙市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与房屋交易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二手房屋交易网上签约和资金监管服务,签订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并建立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账户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监管银行应设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用于划转结算资金,并给买卖双方分别建立子账户。交易当事人应根据约定在监管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房屋交易担保机构不得利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支取现金或单方面进行划、转账等业务往来。

  第二十六条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独立于开户银行和交易担保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也不属于开户银行和交易担保机构的负债,交易监管资金的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若有关部门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冻结和扣划,开户银行和交易保证机构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交易结算资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二十七条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应通过监管银行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交易保证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不得通过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交易完成后,房产买方将资金存入或转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并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房产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交易未达成时,通过转账方式的,划入房产买方的指定账户,以现金存入的,转入房产买方指定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二十八条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的结算账户,经监管银行核实无效的,收款人应向监管银行和担保机构申请账户变更,监管银行应当在当日内予以变更。

  第二十九条申请收款账户变更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变更收款账户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收款人重新开立的存折;

  (四)房产买卖合同;

  (五)其他所需的材料。

  第三十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交易担保机构违反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恶意拖延或拒绝支付交易资金的,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有权按照《长沙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强制拨付交易资金。

第五章 

  第三十一条二手房屋出卖人因对收款账户凭证及相关资料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监管价款损失的,由出卖人自行负责。

  第三十二条交易担保机构和监管银行未按规定收付监管资金,造成监管资金损失的,应当先行赔付。

  第三十三条二手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追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经买卖双方商定,购房人 ××× (身份证号码:4×××××××××××××××××)愿意购买 ××× (身份证号码 4×××××××××××××××××× )名下房屋,该房屋座落在长沙市××××××小区××,产权证号为 ××××××××。双方商定该房屋成交价格××万元,购房人拟用该房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万元。请予以审核。

  申请人(购房人):

  年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核意见书

  兹有购房人 ××× (身份证号码:4×××××××××××××××××)购买 ××× (身份证号码 4×××××××××××××××××× )名下房屋,该房屋座落在长沙市××××××小区××,产权证号为 ××××××××。购房人已向我中心申请 ××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贷款申请已通过我中心前期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中心(盖章)

  年  

长沙二手房交易流程须知

  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4779002 84779010

  监管银行电话:84113167

  担保公司电话:84779028

  长沙市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

20099

  须知(一)

  购买二手房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网上签约窗口填写二手房交易信息表,签订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如果是通过有网上签约权限的中介公司成交的客户,可直接在中介公司签订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

  携带相关资料:

1、买卖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相关证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有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买卖双方提供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

  三、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内(在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签订的合同,直接在监管银行存款;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监管银行存款,也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带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3、存入房屋买卖交易资金时,认真填写合同编码KFXXXXXXX

4、通过转账方式存入监管账户的,请仔细填写清楚监管银行名称、监管账户户名和账号、买卖合同编码KFXXXXXX、购房人姓名。

  四、买卖双方查询购房款到账后,携带登记相关资料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政务大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1、查询到账方式:

  ①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登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长沙市房屋转移登记(询问)申请书;

  ②交易双方买卖合同;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④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买卖双方为共有权人,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购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监护关系证明文件(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监护公证书或司法文书;转让人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提交监护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房地产转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

  ⑤若为整栋房屋转让,须提供国土证复印件(验原件);

  ⑥公开拍卖所得房产,须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委托书、公告拍卖的报纸(无须提交第2项),如出让方不能来现场办理,须提供法律文书(裁定、判决、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⑦外来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⑧委托人、受委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税费收取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客户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六、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的账户。

  须知(二)

  购买二手房商业贷款(银行按揭)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

  价格。

  二、买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监管银行贷款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可由中介公司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贷款一般提供如下资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买方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原件、卖方的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有经适房货币补贴凭证的还需带上货补凭证原件。

  3、其他资料(根据各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三、由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电话预约买卖双方面签购

  房贷款相关手续和担保相关合同手续。

  四、买卖双方接到预约电话后,按照预约时间到二手房

  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担保公司网上签约窗口签订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业务的,由中介公司通知代办。

  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3、如果贷款银行是监管银行的业务,监管银行及担保

  公司审批贷款时间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如果是其他商业银行的业务,根据各银行规定时间办理;

  4、如果贷款银行是监管银行的业务,监管银行面签借

  款合同等法律文本后在12个工作日时间内发放申请人贷款,如果是其他商业银行的业务,根据各银行规定时间办理。

  五、签完房屋电子买卖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由买方将

  房屋交易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带上首付款入账凭证到银行大厅签约区,找贷款银行面签借款合同和购房贷款等相关手续,找担保公司面签担保合同等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存入首付款时需清楚填写买卖合同编号:KFXXXXXXX,购房人姓名。

  六、办完签约手续以后,买卖双方在接到到账通知后,带有效身份证明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担保公司领取过户资料,并由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协助到三楼政务大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由担保公司统一领取《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1查询到账方式:

  ①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

  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税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七、在五个工作日时间内,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担保公司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担保公司预留新证复印件(以备客户领取)。

  八、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

  九、由担保公司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须知(三)

  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买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六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担保公司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可由中介公司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3

  份)。

2购房意向合同(协议)复印件(3份)

3产权证复印件(3份)

  (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5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

  三、担保公司和借款银行审批,出具担保意向书并确认盖章。

  四、担保公司将申请资料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担保公司送交的资料,通过后向担保公司出具《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核意见书》。

  六、担保公司和借款银行凭《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

  款审核意见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合同、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担保合同等)。

  七、申请人(买方)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担保公司

  和借款银行将余款存入监管账户,申请人(买方)与卖方由担保公司人员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八、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

  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

  九、担保公司收取新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原件,并将新证复印件及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原件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新证复印件和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后,预约申请人(买方)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十、担保公司收到公积金贷款后,将申请人(买方)

  的银行借款和担保公司垫付余款归还。

  注意事项:

  1、查询到账方式:

  ①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

  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税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须知(四)

  卖方房屋原有贷款未还清,买方一次性付款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卖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贷款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可由中介公司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贷款资料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

  2、原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剩余还款金额复印件。

  3、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各一式两份。

  三、由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审批卖方资料,审批包括:

  上门评估、上门调查、信用记录的调查。

  四、通过审核后,贷款银行预约借款人面签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做委托公证书。

  五、担保公司等贷款银行放款后,陪同借款人去原贷款银行还款,领证,撤销抵押等手续。

  六、撤销抵押手续完成后,担保公司预约买卖双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担保公司网上签约处签订房屋买卖电子合同。

  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七、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内(在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签订的合同,直接在监管银行存款;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监管银行存款,也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八、买卖双方查询购房款到账后,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的三楼政务大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注意事项:

  1、查询到账方式:

  ①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税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3、通过转账支付的,仔细填写清楚监管银行账户名

  称和账号,以及填写清楚买卖合同号:KFXXXXXXX

  九、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十、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并由担保公司为卖方做提前还款手续,将贷款银行的临时借款归还。

  说明:买卖双方协商已由买方出资金向银行提前还清了原贷款,而买方一次性付款的,买卖双方可凭原贷款银行的提前还款凭证签订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个人自行提前还款的部分资金安全和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须知(五)

  卖方房屋原有贷款未还清,买方又需再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的交易流程

  一、卖方提前还清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四)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二、买方再办理银行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三、买方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四、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已由买方出资金向原银行(公积金)提前还清了原贷款后,买方需要再办理银行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如买方需要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说明:个人自行提前还款的部分资金安全和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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