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
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具体处罚措施为: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这意味着,一旦被发现销售无证食品,不仅非法所得将被剥夺,而且所有涉及违法生产的物品都将被收缴。
2.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还将面临不同额度的罚款。
如果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将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货值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则将面临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情节恶劣,还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彻底失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资格。
二、销售无证食品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销售无证食品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1.该条款明确规定了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多种情形,其中包括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虽然该条款并未直接提及“销售无证食品”,但无证食品往往伴随着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因此同样适用该条款的处罚规定。
2.《食品安全法》还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确保其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一律不得采购或使用。
这一规定也从源头上遏制了无证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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