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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无子女离婚协议

发布者:袁正律师|时间:2015年12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383人看过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汉族,生于1979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汉族,生于1988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08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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