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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收费太贵,能退款吗?

作者:徐晶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7次举报

案情简介




李某因家庭原因,计划移居境外。2022年,李某经咨询后,委托张某办理相关手续。同年年底,李某与张某签订《移居计划合作协议》,同时引入第三方即境外A咨询公司(下称A公司),以三方协议的形式约定由A公司和张某为李某办理移居境外的全套手续,包括申请工作签证、签证续期等。协议签订后,李某支付了79万元的首期款项。




2023年1月,A公司依约为李某办理了境外高管工作签证。但李某因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离职手续,亦无法于2023年7月底前赴境外从事签证上的工作,导致移居计划落空。


后李某通过多方咨询,认为张某和A公司利用自己经验不足,收取的服务费用高于市场价格,显失公平,于是以张某为被告、A公司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79万元服务费用。



法院审理



本案为委托合同纠纷。


一、涉案协议是否显失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李某作为一名具有本科学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证据显示,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了不可判断的情形;另外,在数额上,涉案移居服务业务属于非标业务,与市场上的其他类似服务费用价格不同亦属正常,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议当中约定的价格,未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因此,当事人签订的涉案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按涉案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合同无法履行,已支付的款项是否能退回。本案中,A公司依约为李某办理了境外工作签证,现李某因其自身工作原因,无法在2023年7月前赴境外从事签证上的工作,并非A公司和张某未按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对于李某的退款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律师说法



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的有效合同,享有充分的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意味着,签署合同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全面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与义务。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议当中约定的服务内容与价格并签署了合同,张某与A公司也依约为李某办理了相关签证,但李某因自身可合理预见的原因无法及时出境,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退款,这有悖法律规定。


在此提醒,对于申请办理移居境外的服务,当事人在签订此类服务合同时需要仔细审核合同内容,多咨询各方意见,“货比三家”后再确认选择。若签订合同后,以物不所值等原因反悔,主张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及返还款项,或拒不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等,若非有证据证明涉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或解除的情形,仅以价格过高等主张显失公平,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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