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陈某是邻居,张某家南房卧室窗户与陈某家北房卧室窗户相对,中间间隔1.5米。2022年夏天,陈某家北房卧室新装壁挂空调,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卧室外墙窗户上方,与张某家卧室窗户东半边相对,空调室外机下沿与张某家卧室窗户上沿基本齐平。张某家卧室床紧贴内墙,位于窗下。
张某认为陈某家的空调室外机离自家卧室距离很近,空调打开时室外机吹出的热废气直接吹进其卧室,并且会产生嗡嗡的噪声,在夜晚难以忍受,严重影响其休息。因为陈某家空调室外机的存在,其一直不敢开窗通风,陈某家安装的空调室外机严重妨碍了其正常生活。
陈某表示,当时安装空调室外机时张某曾提出异议,陈某向张某提出给空调室外机加装挡风板等减少对张某的影响,但张某认为空调使用几年后,噪声会逐年增大,应安装在不影响别人生活的位置,因此并未同意,后陈某也不同意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陈某认为自家空调室外机并没有正对着张某家卧室窗户,没有证据证明室外机吹出的风吹进张某卧室。且自家空调不是全天开,白天家中无人一般不开空调,夜间也通常是定时一个小时,小孩感觉凉快能入睡就关了,噪声不会影响张某休息。陈某称其在一楼睡觉,空调室外机不能安装在二楼,外墙上有电线、电表,墙上有接缝,移动空调室外机需使用延长管,将产生较高费用。且已经将室外机安装在较高的地方,顶着房屋上沿,尽可能降低影响,如果将来噪声较大,其可另行购买新空调。
张某则始终认为陈某家空调室外机安装于此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将空调室外机拆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陈某安装的空调室外机与张某卧室的窗户距离仅1.5米,张某卧室床紧靠窗户,夏日夜间,张某通风开窗,陈某家室外机在运行时,对于张某家人睡眠、休息等正常生活确有一定不利影响。涉案两家居住于城市区域的平房院落中,实际居住空间确实较为紧张,陈某使用空调以维持较为舒适的生活系人之常情。陈某家北房卧室外墙虽有电线等障碍物,但并不表明其空调室外机仅能安装于现址,该空调室外机应可以安装在对他人不构成妨碍的地点。
张某要求排除妨碍,拆除空调室外机理由正当,故判决陈某将其北方卧室外墙上的空调室外机拆除。判决作出后,陈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12年 (优于78.63%的律师)
21次 (优于94.6%的律师)
2次 (优于85.41%的律师)
15661分 (优于96.98%的律师)
一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