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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发现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要求撤销婚姻,法院:支持!

作者:徐晶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3日分类:法律理论浏览:110次举报

2023年10月,阿明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阿美。半个月后,双方正式见面,定下礼金金额和结婚日期。次月,二人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阿明向阿美支付礼金,婚后两人生活在一起。正当阿明觉得终于过上幸福生活时,却注意到婚后的阿美夜里有时会胡言乱语、拿拳头殴打他或者表现出围着桌子打转等不正常的行为。



2024年2月,阿美的母亲来看望阿美并送来治疗精神病的药,阿明才知道阿美婚前患有精神病,且两年前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过,需要吃药才能保持正常。


阿明气愤不已,认为阿美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严重损害自己的利益,要求撤销与阿美的婚姻关系。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阿美患有精神分裂症,系精神残疾人,属于重大疾病。阿美在与阿明登记结婚前即确诊过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婚前阿美及其家人并未如实告知阿明,侵害其知情权。原告阿明以被告阿美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为由主张撤销婚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告阿明与被告阿美的婚姻关系。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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