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晶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28465546
咨询时间:09:00-19:00 服务地区

欠条无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作者:徐晶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8日分类:法律规定浏览:77次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复。 


徐晶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9年
  • 13928465546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8.6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1次 (优于94.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661分 (优于96.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徐晶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45532 昨日访问量:93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