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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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禁杆砸伤业主,责任谁担?

发布者:徐晶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6日|分类:人身损害 |505人看过

一、基本案情

胡某是某小区的业主。一日中午,胡某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驶离小区,看到门禁杆处于升起状态,未刷卡直接驶出而被门禁杆砸伤。因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将小区物业公司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9万余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法院审理

法庭上,胡某称物业公司管理存在漏洞,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则表示,该事故系胡某存在侥幸心理,未仔细观察想要强行通过才致发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出入管理不到位,门禁杆一直升起,给原告以误导,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胡某骑车至小区门口时不减速、疏于观察和防范,亦是造成本案事故的一个原因。综合双方责任,对于原告的经济损失,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按照37的比例予以分担,小区物业公司赔偿伤者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损失的70%共计1.5万余元。该判决作出后,胡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三、律师说法

近年来,因物业管理不到位,产生的物业公司侵权案件逐渐增多。对于侵权责任认定及责任划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就本案而言,物业公司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应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胡某有过错,也只是可以相应减轻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因此,对于赔偿责任比例划分,仍是物业公司承担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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