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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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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发布者:支忠祥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923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争议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南汇交通事故律师提示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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