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学德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伦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今言法律|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怎么维权?

发布者:罗学德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1日|分类:交通事故 |400人看过

今言法律|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怎么维权?

古语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是民生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市场经济起主导作用的调控下,不少无良商家以身试法赚取黑心钱财,面对此种社会大环境,一方面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管控治理,另一方面,民众自身也要积极进行监督举报,在遭遇食品安全事故之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案例一收购病猪屠宰销售被判刑

2015年4月,俞某与提某租用屠宰场,私自屠宰并收购病猪、死猪,加工成排骨、肉、猪皮、腊肠等,作为食品销往部分省份。经检验,送检猪肉猪圆环2型病毒呈阳性。俞某、提某分别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负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中“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就包含有“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的情形。

案例二制售假酒被判刑

2017年1月6日,武汉市公安局、市食药监管局组成专班,一举打掉由孙某等人组成的家族式特大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团伙,端掉5处生产、灌装、储藏假酒黑窝点,查获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636瓶、假冒“海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642瓶、假冒“天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30瓶、假冒“白云边”注册商标的白酒1254瓶、假冒“稻花香”注册商标的白酒144瓶,回收的空酒瓶、瓶盖、假酒标识、纸箱等外包装4万余套;查封假酒灌装、封口生产线5条,封盖机、铆钉枪等制假设备6台。

经警方调查,从2016年至案发,孙某等人在汉西综合小区、汉口北王家榜等地,将绵竹大曲、五粮醇、洋河普曲低端白酒灌入空酒瓶中,制成假冒注册茅台、五粮液、天之蓝、海之蓝、白云边、毛铺、稻花香等商标白酒700余件,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88万余元。

2018年1月9日,孙某等7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主犯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其余6人判处有期徒刑至拘役不等;扣押的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用于制假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147条规定:“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刑法》对食品安全责任的规定

《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小编建议:

消费者如果在生活中不幸买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或者因此遭受损失,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向食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相关赔偿,赔偿的范围可以是十倍的价款赔偿也可以是遭受损失的三倍赔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进行选择。对于已经涉及刑事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民众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反映,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