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学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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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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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交了三万定金,房东不卖了,法院照样判过户

发布者:罗学德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2日|分类:房产纠纷 |578人看过

“啥?当时房子是贱卖,所以现在必须加价12万元否则不过户?”

“你他喵的在逗我吗?交易时你这个房屋的价格就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定的,怎么突然就说是贱卖了?”

2017年3月5日,罗女士和丈夫陈先生看中了一套成都市武侯区的房子,通过第三方爱城逸家房产公司与房东肖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3万元的购房定金。3月9日,罗陈二人买房的按揭贷款也顺利的通过了审批,然而卖方却以房屋价钱买底了为由,要求他们多支付购房款12万元才会继续履行合同,否则便不配合二人完成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夫妻俩无奈最终选择起诉维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卖方肖女士以房屋被贱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法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罗女士夫妇,同时判令卖方肖女士赔偿违约金41700元,律师费30000元,并承担本次诉讼的所有费用。

面对日益飞涨的房价,很少有人会不动心,即使签了合同又怎样,依然有人甘愿为之违约,买方一旦遭遇这等事情,估计内心也是瞬间就充满了mmp般的仇恨,不过仇恨归仇恨,咱还是得理性行事,首先,审视自己是否能够足额缴付剩余房款,如果可以,不用担心,法院一般都会判决令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房产到手依然是迟早的事,但是如果不能的话,也只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了,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既然你不仁,那我就让你用money来慰藉我受伤的心灵。法律对于那些签过合同却为了利益故意违约的开发商,不仅追究其补偿责任,还会对其进行惩罚,所以请你准备好赔偿金来见我,否则免谈。对于二手房,你违约,请给我准备好两倍定金的人民币或者约定好的违约金,当然,如果这些钱根本不足以弥补我的损失,我还会请求人民法院提高违约金额,所以请你准备好我实际损失的人民币予以备用!!!

小样,我就不信还治不了你了!!!

敬告各位:背信代价高,违约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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