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9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两个量刑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1、安徽省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五千元以上;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三千元以上;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三万元以上;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