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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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律师民间借贷胜诉案例:情侣间多笔转账结算借条,法院支持全额欠款本息返还

发布者:王俊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5人看过 举报

2026-08-04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关键词

合肥蜀山区王俊律师、民间借贷律师、情侣经济往来借款纠纷、转账结算借条效力、恋爱期间欠款起诉、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维权、借条结算型借贷诉讼代理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为恋爱情侣之间复杂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某某委托合肥蜀山区王俊律师全权代理诉讼。原、被告二人曾为情侣关系,交往多年期间存在大量微信、支付宝双向转账,被告还多次借用原告信用卡透支消费,资金往来混杂日常开销与借款。

多年累计出借资金后,双方统一对账结算,被告出具书面借条,确认尚欠原告 14 万元。后续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仅偿还少量款项,剩余欠款长期拖延不还,原告委托律师起诉,诉求判令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自起诉之日按 LPR 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庭审阶段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提出多项核心抗辩:一是双方仅为情侣日常经济往来,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系被迫出具,不具备法律效力;二是核对全部多年转账流水后,被告总转款金额远超原告转账,钱款早已还清;三是信用卡使用金额已全部清偿,不应计入欠款范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1. 恋爱期间混杂转账,事后出具结算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2. 能否仅以双向流水总额抵消否定结算借条效力;3. 信用卡透支款项是否纳入双方对账欠款;4. 借条出具后被告还款金额如何抵扣本金、逾期利息是否应当支持。

二、王俊律师代理取证与庭审代理思路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王俊律师针对情侣借贷案件证据杂乱、款项性质难区分的痛点,系统整理全套证据,层层击破对方抗辩逻辑:

1.固定结算借条核心证据,确立转化型借贷关系 将借条原件作为本案关键债权凭证,向法庭释明:双方多年资金往来结束后自愿对账出具借条,属于双方对过往全部借款、信用卡透支款项的统一结算,是真实债权债务确认,属于法律认可的转化型民间借贷,并非单纯恋爱赠与。

2.驳斥被告 流水互抵即还清欠款的抗辩意见 庭审中清晰区分两类款项:情侣之间 5201314 等特殊金额转账属于情感赠与、日常共同消费支出,不能与借款混同抵扣;双方对账出具借条,是综合借款、信用卡使用、共同开支后达成的最终结算结果,不能简单以单方统计流水推翻书面结算协议。

3.梳理信用卡使用与还款记录,完整还原资金脉络 调取全部信用卡账单、还款记录,核实被告借用卡片消费的金额及后续部分还款记录,佐证对账时已将信用卡欠款一并核算进借条总额,被告对此事前知情并签字确认。

4.合理核算欠款本金与逾期利息 扣除借条出具后被告归还的款项,精准计算剩余本金;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张自立案之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为当事人争取法定逾期损失。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完整采纳王俊律师全部核心代理观点,认定案涉借条系双方真实对账结算凭证,合法有效,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驳回被告仅凭转账流水否定欠款的全部抗辩理由。 判决内容:扣除被告后续偿还的款项,判令被告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并以剩余本金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法定利率支付利息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本案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当事人多年债权得以司法确认,合法财产权益完整得到保护。

四、本案办案专业亮点

1.擅长处理情侣混杂资金借贷案件,厘清赠与、消费、借款三类款项边界,守住结算借条的债权效力,扭转恋爱转账类案件举证劣势。

2.证据整理体系化,整合转账流水、信用卡账单、书面借条形成完整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庭审、提交书面抗辩,代理意见仍被法院全部采信。

3.精准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转化型借贷裁判规则,有效反驳被告以往来流水否认欠款的常见抗辩思路。

4.精确扣减后续还款金额,合理主张逾期利息,最大化挽回当事人资金损失,一次性完成债权确认,无需另行二次诉讼。

五、王俊律师民间借贷案件普法提示

1.情侣、亲友间多笔转账,事后对账出具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属于结算型借贷,不能仅凭相互转账流水抵消债权。

2.恋爱期间特殊数字转账一般认定为赠与,不计入借款本金,诉讼时律师可区分筛选有效出借凭证。

3.他人借用信用卡消费,可纳入双方借款结算范围,保留账单、聊天记录即可作为债权佐证。

4.持有结算借条对方拒不还款,可起诉主张本金,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LPR 主张逾期利息。


王俊律师,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备处理重大、复杂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7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离婚、工伤赔偿、民间借贷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1340120********70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离婚、工伤赔偿、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