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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能确定过错责任,无证驾驶人应承担主责

发布者:牛东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179人看过

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能确定过错责任,无证驾驶人应承担主责无责任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经过交警部门处理或者虽然经交警部门处理单没有作出责任划分的案件。此类案件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存在以下特点:现场材料缺少、事实查明难、原被告互相指责、责任划分难、当事人争议大、调解结案难。

对于此类案件,无法判定案件关键事实,也无法判定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如果一方有无证驾驶行为,应当推动无证驾驶者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义务保护事故现场。未依法履行保护现场、报警义务,以致交通事故无法作出责任认定的,推定无证驾驶者负事故主要责任。

无证驾驶作为严重违章行为,驾驶人无论是否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芜湖律师牛东南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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