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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故意伤害罪中缺乏伤害故意,辩护空间在哪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次举报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故意伤害罪,到底在惩罚什么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第一次听到“故意伤害罪”这几个字,脑子里浮现的都是打架斗殴、持刀伤人的画面。但从刑法角度看,这个罪名的核心不在于“对方伤得重不重”,而在于行为人有没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换句话说,法律惩罚的是“故意去伤害别人”这个行为,而不是“客观上造成了伤害结果”这个事实。

实务中,侦查机关往往容易陷入一个思维惯性:只要有人受伤、有骨折、有轻伤以上的鉴定结论,就先把故意伤害罪的框架套上去。至于当事人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在防卫、有没有伤害的意图,这些主观层面的东西,在案件初期常常被忽略。作为杭州刑事律师,我这些年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里,相当一部分都存在这种“客观归罪”的倾向。

实务中就有这样的情形:当事人全程处于防御姿态,对方冲过来时他侧身躲避,对方自己摔倒导致骨折,结果当事人被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这类案件的关键,往往就在于把“伤害故意”这个问题掰扯清楚。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界限在哪里

这是很多当事人最困惑的地方:我明明是在保护自己,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

从法律逻辑上讲,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罪之间,隔着一条清晰的界线——防卫行为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目的是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两者在客观表现上可能有重叠,比如都发生了肢体接触,都造成了对方受伤,但主观意图完全不同。

问题在于,主观意图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只能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这就给辩护留下了空间,也带来了挑战。比如当事人躲避时对方摔倒受伤,这个“躲”的动作,到底是防卫本能,还是推搡行为?当事人当时有没有主动出手?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从来不是急着去会见,而是先开内部会议,把案卷里所有证据在白板上重新排列——监控视频逐帧看,证人证言逐句对,伤情鉴定报告和当事人的动作描述反复比对。有一次,团队里一位年轻律师提出,监控里当事人有个侧身动作,看起来像是用手挡了一下。就这一个细节,我们内部争论了很久,最后决定从两个方向同时准备:一是论证这个动作属于防卫本能,二是论证即便有肢体接触,也不具有伤害故意。两条路都准备,才能在不确定性中争取最大空间。

作为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我深知这类案件的核心战场,往往就在“主观故意”这四个字上。如果能在侦查阶段就把“缺乏伤害故意”这个点讲清楚,有可能影响案件后续走向,但是否批捕还要结合具体证据和情节判断。

当事人和家属,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被冤枉”了

很多家属找到我时,第一句话就是:“叶律师,我家人真的是冤枉的,他就是躲了一下。”但“冤枉”这个词,在法律上需要拆解成具体的构成要件来分析。

我的建议是,先问自己几个问题:当事人当时有没有主动攻击对方的意图?他的动作是为了制止侵害还是为了泄愤?对方受伤的结果,是当事人直接造成的,还是对方自己行为导致的?这些问题,决定了案件有没有辩护空间,也决定了辩护的方向。

需要提醒的是,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非常关键。从拘留到批捕,通常只有三十七天,这段时间是争取取保候审、阻止案件往重罪方向发展的黄金期。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这个阶段还在犹豫、观望,等到批捕之后再想扭转,难度会大很多。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标准也不一样,故意伤害案件里,能否证明“无社会危险性”和“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是两个核心判断点。

如果你或家人正在经历这类困扰,尤其是在杭州拱墅、西湖或滨江区,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网络上的分析替代不了针对具体案情的专业诊断,与其自己猜测,不如把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

写在最后

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有没有伤害故意,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分水岭。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这样的困境,不要被“对方受伤了”这个表面事实吓住,也不要觉得“说不清楚”就放弃。法律给了辩护的空间,关键在于有没有人去认真挖掘。

当然,每个案件都有它的独特性,我没看到具体证据之前,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越早介入,越早梳理,辩护的空间就越大。

常见问题

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确认关押地点和涉嫌罪名,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刑拘后三十七天内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期,家属不能会见当事人,只有律师能介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防卫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也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不一定。关键看有没有伤害故意。如果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即使造成对方受伤,也可能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但具体要结合当时情境、动作方式、双方力量对比等综合判断。

故意伤害罪到了检察院阶段,还有机会争取不起诉吗?

有机会。如果能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明当事人缺乏伤害故意,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阶段律师可以阅卷、提交法律意见,是辩护的重要节点。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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