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00:00-23:59
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刑事律师叶斌:自洗钱入罪,用别人账户收款有多危险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10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次举报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自洗钱,到底是什么意思

很多家属第一次听到“自洗钱”这个词,是在亲人被带走之后。简单来说,自洗钱就是上游犯罪的行为人自己动手,把犯罪所得的钱财洗白。过去不少人认为,自己犯罪自己处理钱,这是“人之常情”,法律不应该再单独追究。但《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后,这个逻辑彻底变了。立法机关的态度很明确:洗钱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切断了犯罪所得与上游犯罪的关联,还反过来助长上游犯罪,所以不再把它当作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作为杭州刑事律师,我经常跟当事人解释,这意味着同一个人可能因为一笔钱同时背上两个罪名。就在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处理的一起涉毒案件里,当事人用他人微信收款码收取款项,最终同样面临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的双重指控。

用别人的账户收款,风险在哪里

洗钱行为的本质,是让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这里有个很关键的判断标准:如果只是把赃款藏在家里、换个地方放,或者日常花掉,没有改变钱财的性状和本质,一般不认定为洗钱。但一旦动用他人账户接收犯罪所得,随后再取现、转账,资金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看起来像是一笔正常往来款,来源被掩盖了。这就是典型的自洗钱。我们团队分析这类案件时,习惯在白板上画一条线:左边是账户的实际控制关系,右边是资金去向。比如案子里,古某和提供账户的人只是普通朋友,不存在共同生活收支的可能,这本身就说明他主观上具有利用他人账户改变毒资性质的故意。很多当事人觉得自己只是借个账户用用,没那么严重,但从洗钱罪的视角看,这一步恰恰是最致命的。

两个罪名一起判,辩护空间在哪

自洗钱独立成罪之后,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数罪并罚。以前可能只按贩卖毒品罪处理,现在洗钱罪要单独评价,刑期会叠加。但这里存在一个重要区分——如果上游犯罪以财物交付为既遂要件,利用他人账户接收犯罪所得属于犯罪构成的一部分,不应该重复评价。收钱之后进一步转账、取现等行为,才单独认定为洗钱。我们团队在准备辩护意见前,会做一次模拟法庭,让同事扮演控方来攻击我们的逻辑。关于收款环节到底属于上游犯罪还是洗钱行为,内部争论过很多次,结论是要回到具体案子里看交付节点和资金流向。这直接决定了一个罪名能不能被拿掉。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如果家属在这个阶段才找到我们,很多固定证据的窗口已经错过了。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洗钱相关的指控,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没看到具体案卷之前,谁也无法给出准确判断,但至少可以先弄清楚“现在在哪”、“下一步该往哪走”。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标准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自洗钱入罪带来的冲击,不只是法条的变化,更是对每个家庭应对能力的考验。虽然情况复杂,但依然有几条可行的路径,前提是不要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因为信息不对称而走错方向。

常见问题

家人因洗钱罪被刑拘,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了解涉嫌的上游犯罪是什么,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同时整理提供账户、资金往来的客观材料。洗钱罪对主观明知和客观行为都有较高要求,越早介入越有利。

用自己账户帮别人收钱,会被认定为洗钱罪吗?

不一定。要看是否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以及行为是否使资金表面合法化。如果只是单纯提供账户接收款项,没有进一步转账、取现,是否构成洗钱需要结合上游犯罪类型判断。

自洗钱一定要和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吗?

自洗钱独立成罪后,在不构成重复评价的情况下,一般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但如果收款行为本身属于上游犯罪构成要件,则不应重复评价,辩护空间往往就在这里。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洗钱罪的修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叶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5年 (优于86.1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5.0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9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8742分 (优于99.8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5798篇 (优于97.7%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853878 昨日访问量:422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