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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出售富余票如何认定税款损失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9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次举报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核心打击的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通过虚假交易骗取国家税款。实务中有一个问题容易混淆——出售富余票。什么叫富余票?就是企业取得进项发票后,销售给个人消费者时不开发票,账面上就富余出了发票额度。很多人以为出售富余票必然造成税款损失,这个理解不够准确。作为专注杭州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们团队此前办理过介绍虚开的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判决,对这类问题的层次有切身体会。

税款损失到底发生在哪个环节?

某公司购进一批手机,不含税价格一笔数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也是一笔数目。公司把手机卖给消费者时没有开票,形成富余票,之后与另一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把富余票开出去并收取一定比例的点位费。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出售富余票的额度有没有上限?从获利逻辑看,实际能够虚开的销项票额度就是进项票的额度。超出进项的部分需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不符合虚开套利的逻辑。第二,开票方把票开出去,受票方还没抵扣时,有没有造成税款损失?没有。销项减进项后,公司实际纳税额仍然为零。所以仅就开票环节而言,不会直接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我们团队分析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下结论,而是先画一张交易链条图,把每个环节的税款流向标清楚,因为只有搞清楚损失发生在哪个节点,辩护方向才不会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税罪的界限在哪里?

公司真正的税款问题,在于把手机卖给消费者时不开发票。这个行为属于逃税,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打击的骗抵行为。逃税金额取决于实际销售价格,如果按进价对应的价格出售,逃税金额可能为零;如果加价出售,逃税金额是加价部分对应的税额。另一方面,受票方拿到发票后,只有实际用于增值税抵扣时,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如果只是作为成本票处理,没有用于抵扣,就不会造成损失。如果受票方购票只是为了少缴税,在其纳税义务范围内逃避纳税义务,那它也是逃税行为,不是虚开行为。刑法第205条规定的虚开,是以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功能骗抵税款的特定虚开。受票方不以该目的接受发票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个界限对辩护至关重要。关于这个辩护点,我们团队内部也曾争论过,后来形成一致判断:关键看受票方是否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接受发票,税款损失是否实际发生在抵扣环节,而不是简单看有没有开票。

出售富余票不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共犯的税款损失怎么算?

出售富余票一般不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罪打击的是把发票当商品出售的行为,对于有真实经营的实体企业,进项票是在真实交易中获得的,偶尔的出售不应以该罪论处。如果开票方与受票方构成共犯,税款损失应当根据受票方实际抵扣的金额计算,开票方不开发票的逃税金额单独计算,两者不能混同。作为杭州刑事律师,我常说这类案件专业性很强,当事人第一次面对指控时,连进项票、销项票、抵扣这些基础概念都理不清楚,这很正常。案件到了检察院,意味着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辩护意见的针对性往往比数量更重要。

刑事案件中关于税款损失的认定,直接决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如果你或家人正因出售富余票、开票或受票问题被调查,家属第一步不是自己翻账本,而是先把开票、受票和抵扣环节的事实梳理清楚,然后尽快让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作为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和团队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认定税款损失,不能只看开票行为。出售富余票本身在进销项税额相抵的情况下不必然产生骗抵损失,关键在于受票方是否实际抵扣、是否具有骗抵目的。把虚开与逃税分开,把开票与抵扣分开,是处理这类案件最基础也最重要的思路。虽然情况复杂,但依然有几条可行的路径可以争取。

常见问题

出售富余票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不一定。如果受票方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接受发票,且未实际用于抵扣,则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关键看受票方是否实际抵扣、是否具有骗抵目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税款损失怎么计算?

共犯情形下,根据受票方实际抵扣的金额计算。开票方不开发票的逃税金额单独计算,两者不能混同。需要把虚开环节和抵扣环节分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梳理交易链条中的开票、受票和抵扣事实,区分虚开与逃税环节,并尽快让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刑事案件中税款损失的认定直接影响定罪量刑。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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