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不理解,收了货款也发了部分货,最后因为被上家骗了导致无法履约,怎么就成合同诈骗了?简单来说,合同诈骗罪的核心不在于你是否被骗,而在于你收钱那一刻,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及有没有非法占有货款的目的。如果发货能力本身就不确定,却对外承诺能全额交付,收了钱又挪作他用,那即便你也是被上家骗了,也很难直接洗脱自己的责任。我们团队近期在杭州办理的一起汽车团购案,就涉及类似的“高买低卖”模式,主犯最终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我也是受害者”,这句话在法庭上有多重?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来见我,都会反复强调:“叶律师,我也是被上家骗了,我也是受害者。”这种心情我能理解。但刑法看的是行为时你的主观状态和客观行为。如果明知道货源不稳,或者根本没有稳定履约能力,却依然向客户承诺“款到发货、保证正品”,这就可能被认定为虚构事实。更关键的是,如果收到的货款没有用于组织货源,而是拿去填补其他亏空,甚至个人消费,那“非法占有目的”这个构成要件就很容易被锁定。我经常跟团队讲,分析这类案件,第一步不是看他说了什么,而是把资金流向图在白板上画出来,钱进来去了哪,往往比任何口供都真实。
程序上的瑕疵,能成为辩护突破口吗?
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我们团队内部经常会就程序问题展开讨论。比如,侦查阶段是否存在超期羁押、讯问笔录是否与同步录音录像一致、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否满足。这些程序上的细节,虽然不直接等同于无罪,但确实可能影响证据的合法性。如果一份关键的讯问笔录,录制时间只有短短二十分钟,却要固定三四年前的事情,而当事人明确表示记忆模糊,侦查人员却说“就按上次的来”,这份笔录的证明力就值得商榷。作为专注杭州刑事辩护的律师,我深知程序辩护不是目的,但它是排除瑕疵证据、为实体辩护打开空间的重要手段。不过也要提醒,程序辩护需要极其细致的案卷审查,不是所有程序问题都能动摇指控根基。
案件到了检察院,还能争取什么?
很多家属以为,人一旦被刑拘、报捕,就万事皆休。其实不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能做的事情反而更具体。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第一时间阅卷,梳理全案证据,然后形成一份详细的辩护意见,重点论证当事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如果当事人确实联系过上家、有打款记录、在知道被骗后有积极退款意愿和行为,这些都能用来反驳主观上的诈骗故意。去年我们团队在拱墅区办的一个案子,就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提交了当事人被上家欺骗的完整证据链,最终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所以,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合同诈骗罪律师”而看到这里,请记住,案件到了检察院,不是只能被动等待,而是进入了另一个关键的辩护窗口期。
说到底,被上家欺骗这件事,在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中,它不是一张“免罪金牌”,而是一个需要结合全案证据去解释和证明的情节。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类似的麻烦,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常见问题
合同诈骗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不要慌,也不要盲目相信“找关系”。第一步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了解涉案金额、主观故意等关键事实,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被上家欺骗,能认定合同诈骗罪吗?
不一定。关键看收钱时有无虚构履约能力,以及货款用途。如果能证明自己也是被骗,且无非法占有目的,可以作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理由。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