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份案卷材料说起:借贷时的真实理由,之后的一个虚假行为
在杭州拱墅区执业这些年,我见过不少当事人,最初只是正常的民间借贷,最后却因为后续的处理方式被刑事立案。最近有一位当事人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一笔大额借款,借钱的时候理由完全真实,但因为对方催得急,他给了一张虚假的汇款凭证想拖延时间。现在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他已经退还了大部分钱款,也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但还是弄不明白这到底算不算诈骗。在杭州做诈骗罪辩护律师这么久,我深知这类问题的核心,往往不在于单一行为,而在于行为发生的时间点和作用链条。
第一个关键问题:借款时的真实意图,是区分诈骗与借贷的根本分水岭
诈骗罪的构成,需要行为人在借钱的时候,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然后交出财物。我们团队在分析这类案件时,第一步就是还原借款当初的场景。如果当时当事人说的借钱理由是真实的——比如确实有工程项目、确实需要资金周转,而且对方也是基于这个真实理由自愿出借,那借款这个环节就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个判断很清晰,诈骗罪盯的是“骗来”的钱,而不是“借来”的钱。我经常跟团队讲,这个阶段的定性就像一棵树的根,根是直的,后面长出的枝节改变不了树的本性。
第二个关键问题:虚假凭证这个行为,有没有导致对方交付财物?
很多当事人担心说,我确实给过一个假凭证啊,这不就是虚构事实吗?这里面的逻辑关系需要厘清。假设一个场景,你跟朋友合伙做生意,朋友投了钱进来,项目也确实在运转。大半年后朋友问回款情况,你实际上已经把部分资金抽去周转别的事了,但你说还没回款,甚至给了一张假的对账单。你这个说法是假的,但它有没有让朋友再掏一笔钱给你?如果没有,那这个虚假行为就跟诈骗罪要惩罚的那个核心环节——骗取交付财物——对不上号。这个假凭证发生在还款阶段,对方找你本来是要钱的,不是要给你送钱的。这个行为想达到的目的是拖延,而不是骗取新的财产。从法律因果关系上看,它没有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第三个关键问题:退还多数款项和拿到谅解书,在侦查阶段意味着什么
这位当事人提到,立案后他已经退还了大部分钱款,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在杭州办过大量类似案件的律师都清楚,这在侦查阶段是一个重要的积极情节。退还多数款项能在客观上减少社会危害性的评价,而谅解书则反映被害方态度,是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有力依据之一。我们团队在会见完当事人、梳理完资金流向以后,通常会在第一时间整理退赔情况和谅解材料,向办案机关当面提交法律意见。这些细节有没有做到位,往往直接影响案件走向。但要提醒的是,这不等于案件撤销,侦查机关还会全面考察行为的整体定性。
现阶段,辩护的核心思路该往哪儿走?
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会只看一个行为片段,而是把时间轴拉长,从借款发生的那一刻开始,梳理每一笔资金流转、每一个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很多时候,借贷与诈骗的界限,就藏在借款时的背景和资金流向里。如果借款理由是真实的,资金也确实用到了所说的地方,那就不具备诈骗罪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后面那个虚假凭证,在法律定性上属于另一个行为,它有没有独立构成犯罪,得看它有没有造成新的交付后果。从这位当事人的情况看,这个行为没有让对方交付财物,因此不能单独构成诈骗罪。辩护方向应当聚焦在借款时的主观目的证据、资金用途客观凭证,以及对虚假行为性质的清晰界定上。
行动建议与专业支持
刑事案件的辩护黄金期往往就在侦查阶段,尤其是在杭州,办案节奏紧凑,每一个节点都影响后续走向。如果你或家人正因为类似的借贷纠纷被刑事立案,不确定当初的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也不清楚现在退还钱款、拿到谅解书到底有多大作用,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处理过大量诈骗罪、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能帮你首先弄清楚案件目前所处的位置,接下来可以走哪几条路。网络上的碎片信息替代不了针对个案的专业分析,与其自己消化焦虑,不如让懂行的人帮你把事情捋清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