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罪名不冷,它可能就在你身边
在杭州执业这些年,坦白说,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前几年还比较少见,但这几年,我几乎每个月都会收到相关的咨询。很多当事人,尤其是开KTV、酒吧、洗浴中心这类场所的经营者,一开始完全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为只是管理“疏忽”或者“行业惯例”。
这个罪名的成立,意味着一旦查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是起步线;如果情节严重,刑期会跳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什么是“情节严重”?目前没有一刀切的标准,但指导案例会综合考虑组织的人数、持续时间、组织方式、陪侍行为的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简单说,人越多、时间越长、性质越严重,判得就越重。
说实话,每次在会见室里,看到那些二十出头的小老板因为“不懂法”而面临牢狱之灾,我心里都不是滋味。但法律就是法律,它不看你的眼泪,只看事实和证据。
辩护的核心战场:你到底知不知道她未成年?
这类案件最关键的争议点在哪里?不是陪侍行为本身,而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心理事实认定问题。
如果当事人被证明完全不知情,比如对方提供了真实的身份证且长相成熟,那这个罪名就很难成立。但问题在于,“不知情”不能靠嘴说,要看证据。法院会综合判断:你有没有核实过身份信息?有没有查看过对方的身份证?如果连最基本的核实手续都没做,那辩护律师想主张“不知情”,在法律上就非常站不住脚。
我遇到过一起案子,当事人是某酒吧的经理,招聘时只是随口问了一句“成年了吗”,对方说“成年了,身份证丢了正在补办”,他就没再追究。结果那几个陪侍女孩后来被查出全是十七岁。他的辩护方向就是主张“不明知”,但因为我们拿不出任何核实身份的证据,最后法院还是认定了他应尽的审慎注意义务未尽到,也就是“应当知道而不知道”。那个案子最后争取到了较轻的判决,但过程非常艰难。
所以你看,主观明知的认定,本质上是一个“你尽没尽到责任”的问题。你连形式审查都没做,法律就不会给你“不知情”的免死金牌。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保护自己,也保护孩子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要吓唬谁。而是想告诉所有从事相关行业的经营者:法律的红线,比你以为的更近。组织未成年人陪侍,看起来是为了生意、为了业绩,但你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你的场所涉及这项业务,最稳妥的做法就是把身份核验流程写到制度里:入职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留档;对长相年龄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提供户口本或学籍证明;甚至可以在劳动合同里明确“本人承诺已满十八周岁,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这些形式审查,关键时刻就是你的“免罪护身符”。
当然,如果已经出了事,当事人或家属最应该做的,不是四处托人打听,而是尽快委托专业人士介入,抓住案件初期的关键阶段。很多程序节点,一旦错过,后面很难再弥补。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面临类似情况,不要慌张,先弄清楚自己到底处在什么位置。刑事案件最怕的就是在错误的路上走得太远。你可以先花点时间把情况理清楚,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