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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如何影响诈骗案的辩护走向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次举报

翻看一份旧案卷时,一个细节让我停了下来。那是一份借款人笔录,记录了他被问及在其他网贷平台的借款情况。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在案件讨论中往往被一笔带过。我重新把那份催收案的卷宗找了出来,因为直觉告诉我,这里面有一个很多当事人甚至办案人员都会忽略的辩护要点。

那个办案人员没问的问题,为什么值得关注

前几天团队在讨论一个案子,我问了一句:当事人是第一次接触这类平台,还是之前就有多家借款记录?在场律师说,公安没问这个。

公安没问,不代表这个点不重要。回到我之前办过的一个催收案件。那个案子案卷材料非常多,我们让家属帮忙梳理当事人在各个网贷平台上的借款情况。结果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很多人实际的借款本金只有几万块,但案卷里显示的欠款金额却高达百万。这些多出来的数字,大部分是叠加的利息、滞纳金和各种费用。

我们当时梳理下来,发现几乎所有当事人都不是只在一家平台欠款。他们在多个平台都有借款记录,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对网贷的整个运作逻辑并不陌生。这个认知,在某些案件中,直接影响了对“被害人是否陷入错误认识”的判断。

所以回到最初那个被忽视的问题。一个当事人是第一次点进网贷页面,还是已经熟练操作过好几个类似平台,在诈骗罪尤其是“套路贷”类案件的辩护中,存在本质差别。

借贷经历背后,是关于“自愿进入风险”的博弈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套路贷司法解释里,会把借款人的各种问题作为加重情节来看?因为立法者预设了一个前提——这些借款人是被精准捕获的、毫无防备的对象。

但现实往往复杂得多。

如果案件材料能证明,当事人在借款前就已经接触过多个网贷平台,熟悉高息借贷的规则,甚至在不同平台之间有借新还旧的操作,那么至少可以引发一个合理质疑:他对自己正在进入的是一个高成本借贷关系,到底是真的“被骗”,还是基于对后果的清醒认知做出的选择?

这个判断,会直接影响诈骗罪构成要件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和“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这两个关键环节。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并非第一次进入这类借贷场景,那么所谓“套路”对他的迷惑性,在逻辑上就打了折扣。

一份催收案的卷宗,能给另一个案件带来什么

这也是我为什么把之前那个催收案的卷宗翻出来的原因。那个案件里,我们通过梳理借贷记录,成功论证了借款人对高息借贷的主观认知程度。虽然那是催收阶段的案子,但论证思路可以平移过来。

在辩护实务中,这种跨越个案的证据梳理,往往能打开新的角度。网贷平台的借款记录、还款流水、甚至当事人在不同平台的注册时间线,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材料,放在一起就能拼出一个完全不同于案卷叙述版本的事实图景。

所以办案绝不能只看案卷里有什么,还要看案卷里缺什么。公安没问过的问题,家属可以帮着回忆;当事人记不清的时间线,银行流水能还原;表面上的巨额欠款,需要拆开来看哪些是本金、哪些是叠加费用。这些工作繁琐,但往往是辩护真正的发力点。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是想说一句话:在诈骗案的辩护里,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有时候恰恰是整个论证链条里最承重的那一环。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漏掉了真正有价值的辩护角度。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关键事实是什么、哪些材料对案件有帮助,可以先和律师聊一聊,把整件事理清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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