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对款项性质认知模糊,这是最大的隐患
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我注意到一个反复出现的情况:当事人和家属在被要求退款时,对款项的性质完全没概念。纪委说退就退,至于退的是什么钱,问了也得不到明确答复。家属私下问我们:叶律师,这钱退了算违纪还是算犯罪,会不会反而坐实了某些指控。
上周和团队讨论一个案子时,我又想起这个问题。当事人亲属转述纪委工作人员的话,大意是先把钱退了,态度好可能从宽。但这笔钱到底是什么性质,是纪律层面的问题,还是已经踩到了违法甚至犯罪的红线,对方没有给说法。
家属的困惑我很理解。涉及数百万的款项,退与不退、退多少、以什么名义退,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很多人以为拿到退款通知就是纪委已经定了性,其实性质认定还远没有结束。
违纪款、违法款、犯罪所得,这是三笔性质完全不同的钱
先说说最基础也最容易混淆的问题。纪委要求退还的款项,从法律上至少可以分成三类:违纪款、违法款以及犯罪所得赃款。
违纪款对应的是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还没到违法那一步。比如违规收受礼金但未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或者兼职取酬但未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类款项退了,通常停留在纪律处理层面。
违法款更进一步。它涉及违反行政法规或政务处分法的行为,但尚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比如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的收益,或者收受财物但金额、情节尚不构成犯罪。退还后可能面临政务处分,但不必然启动刑事程序。
犯罪所得赃款则完全不同。这是受贿、贪污等刑事犯罪直接产生的财物,一旦被认定为赃款,退还只是退赃退赔情节,刑事追责程序不会因此终止。把这三者区分清楚,才知道退钱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曾经遇到一个情况,当事人和家属反复讨论这笔钱到底算什么,纠结了很久。原因就在于,他们隐约意识到一旦以犯罪所得的名义退回去,后续辩护空间会被极大压缩。但如果不退,又担心被认定为态度不好。
性质是可以转化的,这直接影响最终走向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三种性质并非固定不变。违纪所得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违法所得,而违法所得在法庭上也可能被重新认定为违纪款。
先说正向转化。假设某人被指收受他人价值数百万元的财物,但关键证人在国外无法取得联系,书证物证也不齐全。此时缺少证明权钱交易核心环节的证据,这笔款项只能暂时认定为违纪所得。可一旦后续找到了相关证人,证实了利用职权谋利和收受财物的完整链条,违纪所得就随时可能升级为犯罪所得。
反向转化同样存在。我关注过一些案例,起诉时指控为受贿的款项,经过庭审质证和辩护,最终被认定为违规经商所得。因为有证据显示当事人确实参与了投资和经营管理,收益并非单纯来自权钱交易。这就实现了从犯罪指控到违纪定性的转变,刑事风险也随之解除。
这两种转化的区别,往往取决于一个细节:有没有证据证明投资经营的真实性,或者有没有证人能推翻权钱交易的指控。很多当事人直到被留置,都没意识到平时那些看似合规的投资行为,在证据链面前究竟能不能站得住脚。
面对退款要求,家属最该做什么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家属接到退款通知后,不要急于表态。先弄清楚这笔钱在目前的证据体系里大概属于哪一类,以及有没有可能通过后续的辩护工作让它往轻的方向转化。
从留置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程序中那些影响性质认定的关键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找专业律师把情况理一理,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