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人刚被带走,我们是不是该找找关系?”
在杭州执业十八年,这个问题我听过无数遍。电话那头,家属的声音往往夹杂着慌乱与无助。我完全理解这种心情,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人们总想抓住一根最快的救命稻草。但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必须负责任地告诉你,很多时候,家属最先想到的两条“捷径”——托关系和劝认罪,恰恰是弯路,甚至是绝路。
一、别急着认罪,那可能不是配合,而是陷阱
我见过不少当事人,在被带走后的高压讯问下,为了表现出“配合”的态度,或者仅仅为了能早点取保候审,就轻易地认下了一些指控。他们以为这是在为自己争取主动,但实际上,这可能是在为自己关上了最重要的一扇门。
你要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己的供述是极为关键的证据。一旦做出了有罪供述,后面想要推翻,难度极大。侦查阶段,办案人员会通过反复讯问来寻找突破口,这是一种工作方式。但在这种环境下,当事人很容易将“配合调查”错误地理解为“承认指控”。
说实话,我们追求的无罪推定,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阻力。当事人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多或少会被带上有罪的眼光。这时候,如果自己再不坚守事实的底线,轻易说出违心的话,就等于亲手将绳索递到了对方手里。真正的配合,是实事求是地陈述事实,而不是为了迎合对方的推断而编造情节。守住自己的嘴,比什么都重要。
二、别忙着找关系,真正有用的,是对法律的认知
我们再回到开头那个问题:要不要找关系?
我给你讲个段子。有位家属问律师:“律师费不便宜,您有没有关系能用上?”律师反问他:“我要是有那种关系,我还用得着在这里辛苦地做律师吗?”
这虽然是句玩笑,但却异常真实。根据我带领团队办理两千多件刑事案件的经验,我的结论很明确:大案子,关系根本没用;小案子,根本用不着关系。如今的司法环境越来越规范,案件的处理依赖的是证据和法律规定,而不是某个人的面子。你费尽周折找到的人,很可能压根说不上话,或者更糟,只是为了骗你钱的“诉讼掮客”。
与其把时间和金钱浪费在虚无缥缈的关系上,不如用来做真正有价值的事——那就是提升自己对法律的认知。弄清楚家人目前处在哪个阶段?涉及的罪名构成要件是什么?案件的关键证据有哪些?这些问题,才是一切辩护工作的基础。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目的也正在于此。律师能做的,就是帮你建立这种正确的认知,在规则的框架内,找到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路径。
三、别神化律师,真正能救当事人的,是他自己
很多家属找到我们团队时,会把律师看作是唯一的救星。我必须坦诚地说,这是一个普遍的误解。律师很重要,但我们不是魔术师,无法凭空扭转乾坤。我一直强调,刑事案件中,真正能救当事人的,是他自己。
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个好的辩护效果,是多方面合力的结果:首先是案件本身要有可辩护的空间,其次是当事人自己要有坚定的“骨气”,最后才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家属的全力配合。如果案件事实本身对当事人不利,他自己又早早放弃,承认了不该承认的事,那律师再有本事,也只是在废墟上盖房子,难有作为。
我所说的“骨气”,不是蛮干,不是对抗,而是在巨大的压力面前,依然能坚守事实、保持清醒。这份清醒和坚守,就是律师在法庭上最有力的武器。当事人自己站得直,我们律师才能扶得稳。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们先聊聊,帮你把整件事理清楚,比什么都重要。
我常说,和当事人有“因果”关系的,是他的父母、配偶和孩子。因为在最艰难的时候,只有他们会不计代价地站在他身边。律师能做的,是作为一名专业向导,陪你们走过这段最崎岖的路。这条路需要骨气,需要信任,更需要对专业和规则的尊重。当你们自己先站稳了,我们才能扶得更稳。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