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理案卷的时候,我偶尔会看到一些当事人留下的“伏笔”。比如,他们会在讯问笔录里,刻意隐瞒一些对同案犯不利的关键事实,想着留到开庭时再抛出来,给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这种做法,在他们自己看来,可能是保全自己的“妙计”。但在我们执业十几年的刑事律师眼里,这往往是一条高风险的路,稍有不慎就会弄巧成拙。
庭审中的“证据突袭”,不是你想的那回事
很多当事人可能从影视剧里看到过“证据突袭”这个词,以为可以在法庭上突然抛出一个重磅证据,瞬间扭转乾坤。但在真实的刑事诉讼中,这套规则的运行逻辑完全不同。所谓的“证据突袭”,在程序上是严格受限的。比如,我作为辩护律师,如果在庭审的关键时刻,检察官突然拿出了一份卷宗里没有、但又至关重要的新证据,我通常会立即向法庭申请休庭。这是法律赋予辩方的权利,目的是为了给我留出足够的时间去研究新证据,准备质证意见。
反过来,如果当事人试图模仿这种做法,为了收集同案的某些证据而故意在庭前隐瞒,打算在庭上搞“突然袭击”,结果可能完全相反。法庭并不会欣赏这种“小聪明”,甚至可能会因此对你的诚信产生怀疑。在法官面前,一个不诚信的印象,对于后续争取从宽处理,可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刑事辩护不是一场信息战游戏,而是基于事实和证据的严谨论证。
用“串供”证据攻击同案,一不小心就可能引火烧身
比隐瞒证据更进一步的,是有些当事人会想方设法去收集同案犯“串供”的证据。他们的逻辑很简单:如果我能证明其他人都在串通口供,甚至有意栽赃,那是不是就能反过来证明我的主观恶性小,是从犯,甚至是无辜的?
这个想法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执行起来的风险极高。首先,你必须明白,“串供”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性质非常严重的行为。一旦被证实,检察机关和法院会给予高度重视。如果你拿出的证据,真的证明了存在影响主从犯认定的串供行为,那么案件的复杂性会立刻升级。
更危险的是,这个过程很可能会把其他证人也牵扯进来。证人如果被发现参与串供,其行为本身就属于妨害诉讼,严重时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你本想攻击同案,结果却牵出了一连串的程序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这就像试图在自己坐的船上点火去烧别人的船帆,最终很可能连自己的船都保不住。虽然检举他人的违法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立功,但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功劳”,往往动机不纯,法官在采纳时会非常谨慎。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为了证明别人有问题,很可能暴露了自己更多的问题,得不偿失。
刑事案件的处理,像是在走钢丝,每一步都需要精准和平衡,而不是靠临场发挥的“奇谋”。在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里,当事人的角色、作用大小,是靠全部证据综合认定的,而不是靠攻击同案来“反衬”自己的次要地位。如果你正处在这样的困境中,不确定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那么首先要做的,是把所有情况梳理清楚,评估风险,而不是急于行动。
作为一名办了十几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完全能理解当事人在巨大压力下想要抓住任何一根救命稻草的心情。但我的职责,恰恰是帮你分清楚,哪根是稻草,哪根又是可能引爆更大风险的导火索。在刑事案件里,真正能保护你的,不是算计别人的“小聪明”,而是对自己行为的诚实面对,以及建立在事实和法律基础上的有效辩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