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阅案卷时,我经常会注意到一个现象:当事人和家属看到起诉书上赫然写着两个甚至更多的罪名时,往往会瞬间失去信心。很多人觉得,一个罪名就够受的了,数罪并罚,哪里还有争取缓刑的希望?
看到两个罪名先别慌,理清背后的逻辑
很多当事人会有这样一个误区:罪名越多,判得一定越重,缓刑是绝对不可能了。
前段时间我们团队复盘了一类案件,当事人因为涉嫌走私劣质香烟被抓。案件查获的伪劣香烟数量巨大,偷逃的税款也有数十万元。在这个案子里,当事人面临着一个非常棘手的局面:他把走私来的香烟用于销售,既触犯了走私普通货物罪,又因为香烟是劣质的,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如果同时成立这两项罪名,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刑期会非常重。哪怕当事人主动退缴了那笔数额不小的违法所得,且属于初犯,争取缓刑的空间也微乎其微。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那实际操作中,面对这种多项指控,难道就只能被动接受吗?
隐藏的转机:手段与目的的内在联系
这就到了考验辩护策略的时候了。面对这种局面,如果只是常规地去求情、认罪认罚,效果往往有限。真正的突破口,往往隐藏在行为的深层逻辑中。
从法律角度看,当事人的走私行为和销售行为并不是孤立的。他走私的目的,就是为了销售这些伪劣香烟。在我们的法律实践中,这被称为“牵连犯”,也就是走私只是手段,销售伪劣产品才是最终目的。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通常不知道,我们是可以通过检索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去争取“择一重罪处罚”的。
简单来说,就是不按两个罪名来叠加处罚,而是选择其中刑期更重的那一个罪名来定罪。虽然单独的重罪处罚也不轻,但比起数罪并罚,刑期会大幅度降低。最重要的是,这就为争取缓刑撕开了一道至关重要的口子。
争取最好结果,要打好手里的每一张牌
解决了最核心的定罪问题,接下来的路就清晰多了。当我们将“择一重罪”的法理分析,与当事人具有的立功表现、初犯身份以及全额退赔等从宽情节结合在一起时,一套完整的有效辩护组合拳就成型了。
很多家属以为找人托关系是最快的路,但往往走错了方向。在复杂的证据和法理中寻找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定性,才是刑事辩护中最有力量的武器。案件的走向,往往取决于这些看似枯燥却至关重要的法律细节。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