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门口,偶尔会听到一些家属之间低声讨论,其中一个流传很广的说法就是:“要是怀孕了,是不是就不会判刑了?”这个想法,在很多对法律一知半解的人看来,像是一张“免罚金牌”。作为一名办了十几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想说,这个误解真的有点深。
“怀孕不坐牢”,这句话只对了一半
首先要明确,法律确实对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有特殊照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之前,她们大概率是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为了保障胎儿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但这绝不意味着她们的行为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坐牢”和“不判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指的是判决生效前的羁押状态,而后者是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的最终裁决。一个案子最终是判处实刑、缓刑还是监外执行,看的还是案情本身,比如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等。怀孕这个情节,在量刑时法官会予以考量,可能会成为争取缓刑的一个有利因素,但它绝对不是一个必然能获得缓刑的“通行证”。
监外执行,不是刑罚的终点,只是执行方式的改变
很多当事人会问,就算判了实刑,我还在哺乳期,总不能把我关进去吧?没错。这种情况,法律规定了“监外执行”。听上去好像和缓刑差不多,都是在外面,但本质区别很大。缓刑是有考验期的,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监外执行,只是让你暂时不用进监狱去服刑,你的刑期判了多少年,就是多少年,一天都不会少。
我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比如,一位女士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时,她正在哺乳期,于是法院决定对她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通常是一年。这一年结束后,如果不存在其他可以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那么她就需要被收监,去执行剩下的两年刑期。时间是不会因为你在外面就自动“抵消”的。法律的人性化考量,不等于对犯罪行为的无底线纵容。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一些想当然的“捷径”上。这些“捷径”往往是陷阱。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不确定法律到底如何规定,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真正能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在哪里。
总而言之,“怀孕牌”从来不是什么免罚金牌,它可能会改变刑罚的执行方式,但很难改变刑罚本身。与其把精力花在这些旁枝末节上,不如回归案件本身,扎扎实实地做好证据梳理和辩护策略的准备。法律有它的严肃性,也有它的温度,但这两者从不矛盾。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