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我只是个普通业务员,听领导的话办事,拿提成,怎么就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犯?”
在办理这类经济犯罪案件时,这句话我听过很多次。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刚毕业不久的,稀里糊涂地进了一家看起来很“高大上”的金融公司,等到公司暴雷、老板被抓,自己也被牵连进去,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往往不是决策者,只是执行者,但法律上,只要参与了,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近就有一位朋友咨询,说他个人业绩做了两百多万,现在已经把十几万的违法所得全部退了,也主动去投案,这种情况能不能争取缓刑?
别只盯着“缓刑”,不起诉或许是更值得努力的方向
一出事,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要不要坐牢?”“能不能判缓刑?”。这很正常,是人面对未知风险时的本能反应。但在我看来,对于很多“非吸”案件中的底层业务员来说,只盯着缓刑,可能把目标定得有点低了。
其实,在某些情况下,“不起诉”是完全有可能,也更值得去努力争取的一个方向。为什么这么说?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如果能在起诉前,将全部的违法所得主动退还,是有可能获得不起诉处理的。这个规定,就像是给那些涉案不深、主观恶性较小、真心悔过的人开了一扇窗。
检察院在做决定时,会综合考量一个人的角色、作用和案发后的表现。你是不是公司的管理层?有没有参与核心的决策?有没有用欺骗性的手段去招揽客户?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你只是一个听指令办事的普通员工,那么你的处境就和那些老板、高管完全不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从来都是组织者和领导者,而不是被裹挟其中的普通参与者。
两个关键动作:主动退赃与自首
要想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无论是缓刑还是不起诉,有两个动作至关重要,可以说是决定案件走向的“胜负手”。
第一个,是主动退赃。注意,我用的是“主动”。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我不退,他们也未必查得清”。这种想法非常危险。在司法实践中,“退赃”这个行为,不仅仅是把钱还回去这么简单。它代表的是一种态度,是向办案机关证明你悔罪决心的最直接方式。你把非法所得全退了,说明你认识到了错误,并且愿意弥补损失。这在量刑时,是一个分量很重的考量因素。像前面那位朋友,退了十几万,这笔数目不小,足以体现他的诚意。
第二个,是自首。很多人对自首有误解,以为就是去公安局报个到。其实,自首的关键在于“如实供述”。你不仅要承认自己做了什么,还要把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办案人员。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当一个普通员工,既有自首情节,又全额退赃,这两个有利条件叠加在一起,辩护空间就一下子打开了。律师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检察官说明,当事人社会危害性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已经用行动证明了悔意,恳请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比如,“违法所得”到底该怎么计算?是只算提成还是也包括底薪?去哪里退、怎么退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自首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这些细节问题,往往决定了最终结果的走向。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总而言之,对于深陷“非吸”泥潭的普通员工来说,千万不要自暴自弃。你的角色地位、你的主动行为,都是争取有利结果的筹码。法律是严肃的,但它也并非不近人情,它会综合评判一个人的行为和态度。积极面对,主动弥补,往往能为自己打开一扇窗。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