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00:00-23:59
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叶斌律师谈:用赃款买东西,还能要回来吗?刑民交叉中的善意取得问题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次举报

上周有位家属来咨询,非常困惑地问我:“叶律师,我老公用赃款买了一辆车,车已经登记在我名下了,我自己完全不知情,现在公安机关要追缴这辆车,我该怎么办?难道我就要平白无故损失一辆车吗?”这个问题让我深有感触。在刑事案件的实务中,随着市场交易的日益频繁,赃款、赃物通过各种渠道流向了善意第三人手中,这已经成了一个非常普遍的难题。国家要追赃,被害人要回来,而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也需要保护,这三者之间形成了天然的矛盾。今天,我就和大家仔细聊聊这个在刑民交叉案件中非常重要,又非常容易被忽视的问题——赃物(包括用赃款购买的物品)到底能不能适用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

一、法律对善意取得的态度:从“一刀切”到“有条件认可”

很多人对善意取得这个概念还停留在很模糊的阶段。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别人手里买了一件东西,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法律为了保护你的交易安全,可能会让你获得这件东西的所有权,哪怕卖家根本没有处分权。那么,对于赃物这种本身就“来路不正”的东西,法律怎么看待呢?我们国家的立法其实经历了一个很清晰的演变过程。

在早期,司法实践中对赃物的态度非常绝对,基本就是“发现我物之处,我取回之”,追赃具有绝对优先性,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但这种做法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已经行不通了。你想,如果我去一家有正规营业执照的金店买了一根金条,完全不知道这个金条是有人用赃款买来的,两个月后警察要没收,那我岂不是成了“冤大头”?这谁会放心去交易呢?所以,从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开始,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赃物原则上是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但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几个非常严格的条件。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中得到了直接确认。这个转变背后的逻辑,简单说就是:法律既要保护原权利人的财产权,也要保护市场交易的信赖和稳定,两者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

二、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硬杠杠”: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虽然法律原则上是支持的,但绝不是说“我买了就白买”。要真正适用善意取得,达到不被追缴的结果,第三方必须同时满足下面三个非常严格的条件。我用当事人最容易忽视的重点来和大家拆解。

第一,你必须是真的不知道,而且这种“不知道”不是因为你粗心。这是主观要件,也是最关键的一条。什么叫“善意”?就是你买这个东西的时候,不知道它是什么赃物。这不仅仅是嘴上说,还要通过交易时的客观情况来判断。如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交易地点是阴暗的小巷子而非正规店铺、卖家行为鬼鬼祟祟、或者你作为一个古董商本该对你的货源进行更高标准的审查却什么都没做,这些都会被推定为“你应当知道”。一旦被认定你是“明知”或“应知”,那就一票否决,不但赃物要被追缴,你本人可能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以,我经常告诉当事人,买东西别图便宜,去正规渠道,这是保护自己的第一步。

第二,你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而且必须实际支付了。这个“合理”不是你说多少就是多少。比如一辆市场价值十万的车,你五千块就买到了,不用说,这肯定不合理。法院会根据市场行情、交易习惯等综合判断。更关键的一点是:必须实际支付了这笔钱。光签个合同,说好价格但钱没付,那是不算数的。我自己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用赃款向一家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只付了部分款项。法院最终认定,对于已付款并已交付的那部分货物,可以认定善意取得,但未付款的那部分,即使合同签了,人家也可以追缴。这就是“部分支付”的复杂之处,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该登记的要登记,该交付的要交付。对于汽车、房产这类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和特殊动产,你光把钥匙拿手里没用,必须到相关部门完成所有权的变更登记,在法律上形成“公示”。对于一般动产,比如一块劳力士手表,你拿手上,就算交付了。但如果卖家只是和你签了合同,实际上没把表给你,那你就不能主张善意取得。我遇到过一些案例,双方通过虚假的“指示交付”来规避审查,这种手法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是被严格审查的,法院会重点考察你到底有没有实际控制这个物品。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缺一个,善意取得就不成立。

三、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和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说一千道一万,很多家属最关心的是:“叶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结合我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我想给你们几点最实际的建议。

首先,马上冷静下来,固定证据。当你得知自己购买的物品可能是赃物时,别慌。立刻找到当时的购买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发票等一切能证明你和第三方发生真实、合法交易的材料。这些是你的底牌。千万不要以为“我不知道”就万事大吉,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你的“不知道”是合理的,你支付了合理的钱,你也实际拿到了东西。

其次,主动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但不要自己乱跑流程。如果你确实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法律是保护你的。但这个过程非常专业,涉及对“善意”的举证、对“合理价格”的论证。我见过很多家属自己去和警方、检察官解释,因为不了解法律逻辑,解释不清,反而容易被认定为“恶意”。最稳妥的办法是,第一时间委托一位既懂刑事又懂民商事(刑民交叉)的专业律师介入。律师会帮你梳理证据,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主张你的善意取得,争取让程序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就停下来,不对你的财产进行追缴。

最后,要区分清楚两个不同的程序。如果在刑事执行程序中,法院认定你善意取得,那么你的财物就不会被追缴。但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方不认可,作为原权利人的被害人还可以通过独立的民事诉讼来主张权利。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提到的路径。这需要你对相关法律有充分的理解和准备。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关键一步。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情况,感到困惑和无助,别着急。可以先把你买的是什么、从哪买的、花了多少钱、有没有付清、有没有登记等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重要的环节是哪一步,以及你手上的证据到底够不够硬。我们先把整件事理清楚,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叶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6.0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7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8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64463分 (优于9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179篇 (优于94.93%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53909 昨日访问量:352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