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我,假冒注册商标这类案子,涉案金额到底怎么算?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数额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实践中,我见过不少案子,恰恰是在这一步上出了岔子,导致案件走向完全不同。
三种认定标准,顺序不能搞反
根据2025年的最新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有一套严格的递进顺序,不能随意选择。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对这一块儿完全没概念,以为随便挑一个数字就行,这往往会造成巨大的误解。
这套顺序是这样的:首先,对于已经卖出去的商品,按实际销售价格算,这是第一位的。其次,对于还没卖出去的,要按已经查明的同类侵权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算。如果平均价格也确定不了,就按商品上的标价来。最后,如果上面这些都确定不了,才会去参考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关键是,这个顺序不能颠倒,不能因为正品价格高,就直接跳到最后一步去用。
这让我想起一个案子。当事人生产了一批假冒的电子产品,卖了不到一万块钱。但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委托被侵权公司出具了一份价格证明,按正品价格把涉案金额算到了上百万。这一下就把案子性质完全变了。问题出在哪里?就是没按法定顺序来。已经查清了销售价格,就必须先用销售价格认定。后来我们介入后,重点就放在纠正这个错误上。最终,数额认定回到了实际销售价格,当事人在后续的量刑上得到了很大的空间。
一个容易掉进去的坑
刚才提到那个案例,其实揭示了一个在实务中非常普遍的误区。很多人,包括一些办案人员,会下意识地认为,既然你卖的是假货,那被侵权人的东西值多少钱,你的犯罪金额就应该按多少钱算。这个想法听起来好像有道理,但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行为人仿冒了一个知名品牌的手表,他卖的是相当低的折扣价。而正品手表的市场价是前面那个折扣价的十几倍。如果行为人已经以那个相对低的折扣价把表卖出去了,那涉案金额就应该按这个实际销售价来认定。即便他没有卖出去,只要他标了价,也应该先按标价算。只有当销售价、平均价、标价全部无法确定时,才能去参考那个正品的高价。这个逻辑链条,很多当事人一开始想不通,觉得“我仿的是大品牌,怎么能按我卖的便宜价格算”。但这恰恰是法律保护被告人权利的一个体现,也是为什么我们律师在辩护中一定要抓住这个关键点。
我办过不少这类案子,很多当事人被带进去时,自己都说不清楚到底“值多少钱”。他们往往被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一个天价吓住了,觉得自己彻底完了。但实际情况是,只要我们能拿出销售记录、账本这些证据,把非法经营数额降下来,当事人的处境就会完全不同。
总结一下,这件事该怎么看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不能拍脑门,也不能走捷径。它有一套非常明确的规则和顺序。无论是已经卖掉的,还是准备卖的,甚至只是放在仓库里的,每一类情况都有对应的计算方法。
对于正在经历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来说,弄清楚你的案子在数额认定这个环节有没有出问题,可能是扭转局面的第一步。很多家属第一次来,连该准备什么材料都不知道,这很正常。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