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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提醒:直播带货做不好,可能不只是违规,而是犯罪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前段时间,央视报道了一个直播带货品牌涉嫌造假的事情。这让我又一次注意到,直播间这个热闹的地方,其实暗藏不少刑事法律风险。其中,诈骗罪是后果最严重、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种。今天,就结合一个法院判过的案子,跟大家聊聊这里面的门道。

一个判决背后的完整骗局

在南方某市,有这么一个案子。一个团伙搞了好几个直播账号,专门卖“缅甸翡翠原石”。他们做了个很“专业”的局:把直播间背景布置得像在缅甸矿区,雇了缅甸籍演员扮成当地货主,在镜头前“演戏”砍价。直播时,他们用“假切涨”“假开窗”的手法,让观众觉得石头一刀下去就大涨,投资价值极高。他们还承诺,可以高价回收或者帮忙代售,保证“稳赚不赔”。

但实际上呢?他们卖给消费者的,根本就不是直播里那块可能“大涨”的原石,而是用廉价的翡翠成品冒充的。所谓的回收渠道也是子虚乌有。最后,这个团伙骗了消费者一大笔钱,主犯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了十多年有期徒刑。法院说得很明白:这案子里,“原石只是诈骗道具,交易本质上完全虚假”。

“做生意”与“骗钱”的法律分界线

很多搞直播的朋友可能觉得,我不过就是夸张宣传了一下,最多算虚假广告。但法律上,诈骗罪和虚假广告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本质的区别。关键在于有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

虚假广告,核心还是想通过卖货赚钱,只是把商品夸大了。销售伪劣产品,至少还有个东西给你,只是这东西以次充好、货不对板。但诈骗罪不一样,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跟你做真实交易,他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你的钱。就像上面那个案子,消费者付的是高端翡翠原石的钱,拿到手的却是价值极低的普通货,甚至根本就不是对应的东西。整个交易,从头到尾就是个幌子。

司法机关判断是不是诈骗,一个核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简单说,就是看直播的人,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打着“收钱不办事”或者“用垃圾换真金”的算盘。

哪些直播操作,最容易踩到诈骗的红线?

结合办案经验和司法案例,如果你在直播间里做了下面这几类事,风险就非常高了:

  • 第一,挂羊头卖狗肉。直播时展示的宝贝,和实际发到消费者手里的,完全是两样东西。这是最典型的欺骗。

  • 第二,身份场景全是戏。虚构自己是源头工厂、身在原产地,或者雇佣演员冒充厂家、货主,让消费者对交易背景产生根本性误解。

  • 第三,空头支票满天飞。承诺根本不存在的高额回报、回购或代售服务,用“稳赚不赔”“投资翻倍”的话术,引诱消费者投入大笔资金,但其实完全没有兑现的能力和打算。

  • 第四,结果全靠后台控。通过技术手段操控抽奖、砍价结果,或者像“假切涨”那样,人为制造一定会“赢”或“涨”的假象,让消费者注定无法获得宣传的收益。

直播带货,守住底线才能走得更远

说了这么多风险,其实合规的核心就三件事:真实、透明、不承诺做不到的事。直播展示什么,就得卖什么,加工过程能追溯;老老实实说自己是哪里的主播,货是从哪来的,别搭建虚假场景演戏;最重要的是,对投资类、珠宝玉石类商品,慎用“必赚”“必涨”这类话,要明确提示其中天然存在的风险。

直播间是做生意的地方,不是演魔术的舞台。一旦越过法律的边界,从“销售”变成“诈骗”,面临的就不是罚款下架,而是严厉的刑事处罚。很多当事人直到被立案侦查,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那时往往已经错过了化解风险的最佳时机。如果你对自己或家人的直播操作是否合规感到不确定,最好先找专业律师厘清性质,别让一时的流量冲动,带来无法承受的法律后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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