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通员工”到“公司股东”
最近,我们会见了一位当事人。会见前,他的家属忧心忡忡地告诉我,当事人只是公司里的普通员工,跟着老板做事。但当我们坐下来深入沟通,翻阅案卷材料时,却发现了一个关键信息:他不仅是员工,还是公司的股东,并且从公司的所谓“业务”中分得了利润。说实话,这种家属与当事人认知存在偏差的情况,在办案中并不少见,但它往往意味着案件的辩护难度会增加一个层级。
这个案子涉及一家所谓的“助农”公司。模式听上去很美好:与农民合作,由农民提供农产品,公司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渠道帮忙销售。但实际上,销售环节出了大问题,公司并未真正履行合同,只退还了农民部分款项,未退还的部分就成了公司的利润。问题在于,这种行为一旦被定性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就可能触及诈骗罪。而“助农”这个标签,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让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更高。
更具体地说,这位当事人被指控涉案金额达到了几十万。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这个数额标准已经进入了“数额巨大”的区间,量刑会相应加重。而他的股东身份,以及从公司利润中分红的事实,使得他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定变得非常关键。如果他是与另一名老板均等持股、共同经营,那么在司法层面,要为他争取“从犯”这一能够显著减轻处罚的身份,将会面临不小的挑战。这就像原本以为只是站在岸边,却发现早已身在船中,且还握着桨。
三个突破口:即便“门槛”高,也有路可走
身份和数额的门槛摆在那里,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但刑事辩护的意义,往往就是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中,寻找法律允许的每一个空间。在这个案子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三个可以努力的方向。
第一,是金额的认定。目前所说的几十万,是一个整体的、初步的指控数额。这笔钱是否全部都能毫无争议地认定为诈骗金额?其中是否存在一些有争议的合同纠纷部分?是否存在部分农民获得了足额退款的情况?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仔细核对账目、审查每一份合同与转账记录来逐一厘清。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将认定的犯罪数额降低,这是实现罪轻辩护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径之一。
第二,是立功情节的争取。我们会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政策,如果他了解行业内其他类似违规或违法公司的线索,鼓励他主动向办案机关检举揭发。我们律师也可以通过规范的程序,在会见时协助整理相关线索,形成材料,提交给司法机关进行核实。一旦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就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这既是对其行为的悔改,也是法律给予的出路。
第三,是自首情节的确认。根据家属描述,当事人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返家途中被抓获的。这里就涉及一个关键的细节:他是否属于“自动投案”?我们需要与办案机关沟通核实具体情况。如果他是在明知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回家,随后到案,结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是有机会被认定为自首的。自首的成立,同样能带来法定的从宽处罚。
年前取保:法律之外的人情考量
除了上述实体上的辩护点,程序上的紧迫关切也摆在面前。家属最焦虑的问题之一是:能不能赶在春节前出来?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情感。
从时间上看,案件刚进看守所,要走完呈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流程,时间非常紧张。通常,我们会尽力与办案机关沟通,争取在拘留期间内就解决取保候审的问题,避免案件进入逮捕程序。虽然现实层面有困难,但我们必须为此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向办案机关充分陈述情况,说明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表达家人期盼团圆的恳切心情,这些都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法律是理性的,但人心的向背与社会的温情,同样在司法者的考量之中。
记得那次会见结束时,当事人让我们带话给家人,让他们好好过年,不要挂念。这种故作坚强,反而更让人心酸。作为律师,我们深知高墙内外的煎熬。我们能做的,就是将这份家人的牵挂,转化为专业、理性、不懈的法律努力,在每一个程序节点上为他争取最好的可能。
刑事案件辩护,从来不是一条坦途。尤其是当当事人身份特殊、指控数额不小时,挑战更大。但挑战也意味着辩护工作必须更精细、更执着。从精确打击指控数额,到依法争取各种法定从轻情节,再到程序上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权益,每一步都算数。希望,往往就藏在专业与坚持的细节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