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公室里,我常常会见到心急如焚的家属。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叶律师,只要能让他出来,或者少判几年,砸锅卖铁我们也认了,我们马上去退钱,态度绝对好。”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但说实话,每次听到这种“豪言壮语”,我心里都会咯噔一下。因为在刑事案件里,退赃退赔真不是钱退得越多越好、越早越好。有些钱,一旦退出去,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还可能把案子推向更糟糕的境地。
误区一:只要退钱,就是“态度好”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把“退赃退赔”简单理解成“花钱买态度”,这是一个很深的误解。法律上的退赃退赔,核心是“退出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这意味着,你退的必须是法律上认定属于你的、非法的“赃款”。如果你账户里明明有自己的工资、家人的生活费,或者只是帮朋友过个账,你为了表现“态度”,把这部分合法的钱也一并退了出去,那问题就大了。
法律程序本身不会主动帮你区分哪笔钱干净,哪笔钱不干净。你退了,在司法评价体系里,就等于你“自认”这笔钱是涉案赃款。这就好比,你本来只是帮邻居保管了一个包裹,结果你却对着警察说“对,这包裹里的违禁品是我的”。一旦金额被这样“坐实”,不仅经济损失无法挽回,你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甚至量刑档次,都可能因此被拔高。我们团队就遇到过这样的案子,当事人为表“诚意”,把一笔不小的家庭积蓄都退了,结果反而被认定为非法获利的主要部分,增加了量刑的考量,非常可惜。
误区二:只要是“涉案”的钱,就该我退
这个误区在实践中坑了很多人。它具体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该由你出的钱”,另一种是“有争议的钱”。
先说不该由你出的钱。最常见的就是共同犯罪。几个人一起做事,出了事,办案人员可能会说:“你们几个,一起把钱退了。”很多人觉得理所应当,大家平摊。但法律不是这么算的。每个人的角色、分工、实际获利和控制范围都不同。如果你只是负责其中一环,却把整个团伙的“窟窿”都填上,那司法机关很可能会认为:“哦,原来你才是管钱、分钱的核心人物,责任最大。”这完全背离了事实,却因为你的“慷慨”而成了新的“事实”。
另一种是“有争议的钱”。比如,涉案金额的计算方式有问题,时间范围划得太宽,甚至把一些合法流水重复计算进去了。如果在案件事实还没完全查清、证据还没固定的时候,你就迫于压力把这些有“水分”的金额全退了,就等于你默认了这笔账是对的。等到法庭上,律师想为你辩护,说金额计算有误时,法官可能会反问:“当初退赔的时候,你怎么不提异议呢?”这时再想推翻,难度极大。而且,想让司法机关把多退的钱还给你,在实践中几乎是mission impossible。
更有甚者,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有人暗示你:“你再多退一点,我在报告里给你写上好话,能少判。”请你务必警惕。这种“交易”退出的,往往是你本不该承担的部分,换来的所谓“好处”并不牢靠,反而可能坐实了不存在的罪行。
说到底,退赃退赔的关键,不在于“多”与“少”,而在于“该”与“不该”。不该由你出的钱,一分都不要多退;有争议的钱,退前一定要算清楚、争明白。这不是在教你耍滑头,而是在维护你最基本的合法权利。如果你的家人正面临这样的压力,而你对那笔要退的钱心里没底,我的建议是,先别急着签那个字、转那笔账。找个专业的刑事律师,把账目和证据仔细梳理一遍。至少,在付出可能无法挽回的代价之前,先弄清楚一个问题:这笔钱,到底是不是真的该由我们来退?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