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一份不起诉决定书送到我们律所。当事人张先生被指控诈骗金额高达数百万元,起初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我们团队五位律师,用了近四个月,最终帮他拿到了这份“存疑不诉”的决定书。今天,我想借这个案子,聊聊当一件“借款”被指控为“诈骗”时,我们是怎么一步步把路走通的。
核心第一步:看清“借钱不还”与“诈骗”的那条线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最困惑的一点是:欠钱还不上,怎么就成诈骗了?这里的关键,不在于结果(钱没还),而在于起点(借钱时的想法)。法律上认定诈骗罪,核心是证明当事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这个案子里,我们就是从三个层面去评估,努力把案子拉回民事纠纷的范畴。第一,看借款时有没有“底子”。张先生当时有自己的生意,名下也有资产,他不是空手套白狼,借款是用于真实、正当的经营扩大。第二,看借款后有没有“诚意”。他拿到钱后,一直在按期支付利息,也和出借方保持沟通,有积极的履约行为。第三,看还不上的“原因”。是因为经营中遇到了客观风险和市场变化,而不是借到钱后就肆意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
最高检的案例也曾明确指出,不能因为经营亏损、无力偿还就简单推定为刑事诈骗。理清了这三点,我们心里就有了底:辩护方向不是纠缠于金额大小,而是死死咬住“主观上想不想还”这个命门。
第二步:律师的工作,是把“以为”变成“证据”
思路清晰了,但检察官和办案单位最初不这么看。在他们早期的判断里,当事人可能就是个“还不起钱的穷光蛋”。所以,我们的任务是把当事人的还款能力和履约意愿,从一种“说法”变成一摞“证据”。
我们做了大量“笨功夫”。团队跑到张先生的公司,调取了几年前的财务报表、业务合同,用白纸黑字证明他那两年业务状况良好,借款确有真实的经营背景。我们还梳理了他名下的资产情况,证明他当时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更重要的是,我们把他每月支付利息的银行流水,以及他和出借人长达数月的聊天记录,一笔笔、一页页地整理出来。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他在努力沟通、在试图履行、直到客观风险压垮了生意。这一切不是为了表演,而是经营失败过程中的真实轨迹。这些工作,把“我以为我想还”变成了“你看,我确实在还”。
第三步:用证据和坚持,与检察官“有效沟通”
有了证据,不等于就能说服检察官。沟通过程,往往是辩护中最考验耐性的环节。这个案子初期,检察官的态度很强硬,甚至曾表示大家各尽其职就好。
我们没有退缩,也没有一次性把“底牌”全打出去。而是采取了递进式的策略:每收集整理好一部分证据,就提交一次,并附上我们的书面意见。每一次沟通,都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个核心。同时,我们检索了与本案争议焦点高度相似的、由最高检发布的权威案例,打印出来连同辩护意见一并提交。这比我们空口说理要有力得多。
沟通从电话到书面,再到面对面会议,前前后后多次。能感觉到,随着我们提交的证据越来越扎实,观点越来越清晰,检察官的态度也从最初的坚决,逐渐转变为慎重。他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我想,他可能也担心,如果这样起诉到法院,会办成一个错案。
说这么多,是想告诉遇到类似困境的朋友,面对涉嫌“借款型诈骗”的指控,核心突破口往往不在于金额本身,而在于借款时的意图、借款后的行为,以及无法还款的真实原因。家属不必因为罪名严重就绝望,律师能做的,就是运用专业,找准这个突破口,通过扎实的调查把事实还原出来,并秉持专业和耐心,与办案机关进行一次次有据、有理的沟通。这条路不容易,但走通了,就是晴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