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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学生兼职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关键点与警示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次举报

今天下午,我又一次走进看守所的会见室。铁窗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满脸稚气却眼神惶恐的年轻人,我们叫他小王吧。他是一名大二学生。他说的第一句话带着委屈和不解:“叶律师,我就是想挣点生活费,一双鞋就赚几十块,怎么就……”这句话,我听过太多遍了。很多像他一样的朋友,因为一个看似简单的兼职,人生轨迹突然转向。

黄金救援期:37天内的关键工作

小王的情况很典型。他通过网络找到上家,自己负责销售推广,上家负责发货,赚取中间差价,销售的是某知名品牌的仿冒鞋子。现在,他因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面对这样的案子,我们律师团队的工作是争分夺秒的。刑拘后的37天,被称为“黄金救援期”,这个阶段的目标非常明确:尽最大努力争取取保候审。

为什么取保候审如此重要?因为它不仅是让当事人暂时恢复人身自由,更是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对于在校学生,一旦被批准逮捕,后续想要争取不起诉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因此,在初期,我们会立即梳理全案证据,特别是销售金额的认定,这是定罪量刑的核心。同时,我们会向办案机关充分沟通当事人的在校学生身份、初犯、主观恶性小、获利微薄等情节,强调教育挽救的可能性。每一次沟通,都是在为那扇可能关闭的门争取一线缝隙。

认知落差:利润微薄与流水巨大的矛盾

会见时,小王反复强调一双鞋只赚几十元,觉得非常冤枉。这恰恰是此类案件中最常见的认知误区,也是当事人最难以接受的地方。从法律上讲,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的是“销售金额”,而不是个人“实际获利”。你卖出一双假鞋,流水是几百上千元,这几百上千元就会计入总销售金额。即便你只赚了其中几十元,但累计的销售流水可能达到一个不小的数目,这就足以构罪甚至面临较重的刑罚。

这种法律评价与个人感知之间的巨大落差,往往让当事人和家属难以承受。我们会向办案机关说明,这种基于销售金额的定罪模式与当事人极低的主观获利意愿之间存在张力,请求在追究责任时充分考虑其犯罪情节的轻微性。取保候审,是让当事人有机会在外面继续学业、回归正常生活的前提;而不起诉,则是我们基于其学生身份、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努力争取的终极目标之一。这两步环环相扣,第一步走稳了,第二步才有希望。

给家属与当事人的几点建议

面对这样的突发状况,家属往往心急如焚。我的建议是,第一,保持冷静,理性面对。情绪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干扰判断。第二,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让律师负责与办案机关的所有专业沟通,家属避免因不懂法而“帮倒忙”。第三,积极配合律师,提供一切有助于案件的信息,比如孩子的在校证明、品行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说明等。

对于当事人自身,在律师会见时,一定要如实、全面地陈述事实。不要因为害怕而隐瞒,也不要因为觉得委屈而夸大。律师需要了解最真实的情况,才能找到最有利的辩护点。同时,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真诚悔过,这些态度都会体现在书面材料中,成为办案机关考量的因素。

这个案子,和许多类似的案子一样,都始于一个“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的念头。说真的,每次在会见室看到这些年轻的面孔,我心里都不是滋味。法律意识的缺失,有时只需要一步就会踏入深渊。我们的工作,就是在这条路上,尽力为他们寻找回头和从宽的可能。道路固然曲折,但并非没有光亮。作为律师,我们能做的,就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为他们握紧这束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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