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刑事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说实话,这只是表面的一部分。干了十八年刑辩,我越来越觉得,这行有时也得“蹚水过河”,甚至要提防脚下的暗流。风险,往往就藏在那些为当事人据理力争的细节里。
风险,有时始于最正当的辩护
几年前,我的一位同行律师代理了一个外省的案子。案子还在侦查阶段,远没到批准逮捕的时候。他在阅卷和会见后,发现审讯过程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当事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有些对不上。于是,他本着职责,向检察院提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客观地指出了这些疑点,希望能引起重视,对证据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这原本是律师再正常不过的履职行为。但后来听说,这份意见书被转交后,办案单位那边有了不小的反应。据说有办案人员很不高兴,觉得律师是在“找茬”,甚至放话要“查一查”律师。我的这位同行后来接到电话,对方以“沟通案情”为由,希望他过去一趟。因为提前知晓了对方的态度,他心里也犯了嘀咕,便以在外地开庭、行程排满为由,婉拒了当面交流,建议电话沟通。事情后来似乎就不了了之了。这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它提醒我们,当你为了当事人的权益去触碰一些“敏感神经”时,即便你做的事完全正当,也可能瞬间把自己置于聚光灯下,甚至是某种对立面。
自保的关键:比平时更严谨的“取证”
说到自保,最关键的一环,往往就在“取证”阶段。上面那个案子,后来还有后续。那位律师为了核实一个关键证言,费了不少周折找到了证人。证人一开始非常恐惧,什么都不愿说。律师耐心解释,只是核实他之前做过的笔录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绝不要求他做任何虚假陈述。慢慢打消顾虑后,证人透露,当初做笔录时很匆忙,根本没仔细看就签了字,有些内容并非他本意。
这个过程,律师全程保持了最大限度的规范。他没有诱导,只是客观核实;在证人不敢出具书面说明的情况下,他采取了录音等方式固定证言,并且明确告知了对方。每一步,都力求公开、透明、合法。事后看,正是这种极致的严谨,成了他最好的“护身符”。当对方试图从程序上寻找他的漏洞时,发现无从下手。因为他的所有操作都在法律框架内,目的纯粹是为了查明案情,自然也就无懈可击。
归根结底:一切行为都要禁得起法律检验
无论是风险的源头,还是应对的策略,最终都指向同一个原点:律师的一切执业行为,必须绝对合法合规。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铠甲。尤其是在刑事辩护中,面对的证据和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律师的每一步行动,都要预设到将来可能被放在显微镜下审视。
我常跟团队里的年轻律师说,取证时,你的目的只能是“核实”和“固定”已知事实,而不是去“创造”新事实。与证人、当事人沟通,措辞要中性,避免任何带有诱导、暗示性的语言。保留好沟通的记录,如果是电话,提前告知录音;如果是当面,最好有第三方陪同。当你所做的一切都光明正大,经得起程序和法律的双重检验时,所谓的风险,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刑事辩护是个在刀锋上行走的技术活,更是个良心活。我们能倚仗的,除了专业,就是对法律程序的信仰与恪守。
这条路确实有风有雨,但正因为有一批秉持专业与操守的同行在坚守,法律的微光才能穿透现实的迷雾,照亮每一个具体的个案。希望,始终都在,前提是,我们走的每一步都踏实、坦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