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就要被起诉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明显的焦虑和不确定。这是很多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突然接到办案单位通知时最真实的反应。前阵子,我们就接到这样一起紧急案件,当事人张先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取保在外,本以为案件在缓慢推进,却突然被告知即将被提起公诉。他立刻找到了我们。
与时间赛跑的极限操作
时间非常紧迫。我们是在周四下午拿到案卷,周五、周六整个团队加班梳理材料、研究焦点。周日,我们就动身飞往案件所在地。说实话,这种节奏对律师的精力和专业储备都是考验。周一上午,我们就坐在了检察官的办公室。核心问题很明确:张先生为办理贷款而配合他人“刷脸”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掩饰、隐瞒”? 这让我想起几年前在本地办过的类似案件,当时庭审后法院认为事实不清,要求补充侦查,核心争议点也在于“刷脸”的性质认定。经验告诉我们,这类案件的关键,往往不在于当事人说了什么,而在于技术功能本身证明了什么。
辩护的“杀手锏”:功能,而非动作
我们核心的辩护观点其实很聚焦:张先生“刷脸”这个动作,并非用于转移资金。如何证明?我们指导当事人联系了相关银行的官方客服。银行的回复清晰而关键:涉案的手机银行APP根本没有开通“刷脸支付”功能。当事人当时刷脸,仅仅是用于登录APP时的身份验证,就像用密码解锁一样,它本身不具备支付、转账的效力。 这个证据直接动摇了定罪的基础。如果刷脸不能实现资金转移,那么将其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关键环节,就失去了技术支撑。我还记得,当我们向检察官出示这份证据和意见时,他仔细翻阅的样子。很多时候,辩护不是要去推翻一切,而是找到那个最坚固的支点,去撬动整个控方的逻辑链条。当然,我们也同步提出了主观明知方面证据不足的意见。 沟通后的第二天,事情出现了转机。当事人被告知可以先回去,原定的程序暂缓,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不起诉”的结果与分量
经过后续的沟通,检察院最终对张先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而且是“法定不起诉”。这里我想简单厘清一下三种不起诉的区别,因为很多家属会混淆:
法定不起诉:是指根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追究情形(如已过追诉时效)。这是最彻底的无罪。
存疑不起诉:是指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结果也是无罪。
酌定不起诉:是指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它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因情节轻微而不诉。
对我们来说,当然会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法定不起诉”。在这个案子里,核心的“刷脸支付功能不存在”这一事实,恰恰支撑了“没有犯罪事实”这一结论。后来,当事人通过微信发来感谢,字里行间都是重获新生的轻松。我回复说,这是专业判断和一点点运气共同作用的结果。说真的,看到这样的消息,熬夜赶工的疲惫感也就消散了。每个案子都有它的独特性,但扎实的证据审查和精准的法律定性,永远是辩护工作的基石。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