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加班整理一个案卷,看到一半,我起身去窗边站了会儿。窗外杭州的夜景很亮,但我想起的,却是几位当事人家属焦急的脸。他们中的一些人,就是因为所谓的“企业贷款”而身陷囹圄。很多时候,一个看似能救急的电话,却成了一家人噩梦的开始。
作为一名办了十八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见过太多企业主因为资金周转困难,病急乱投医,结果掉进了精心设计的圈套。今天,我想和你聊聊企业贷款里,那些披着“金融服务”外衣的刑事风险。
“银行专员”来电?小心,这可能是骗局的开场白
“叶律师,我就是接了个电话,怎么就成诈骗了?”这是我在接待时经常听到的第一句话。故事的开头往往惊人地相似:一位企业主,比如在杭州开公司的李总,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银行信贷部门“专员”的电话。对方不仅能准确说出公司的名字,还抛出了一个极具诱惑的条件——低息、高额度的企业贷款。
为了打消李总的疑虑,对方甚至会发来P过的工牌、银行内部系统的截图。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真实、那么诱人。办案子就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这第一环,就是“冒充身份”。很多所谓的“助贷公司”,业务员会统一口径,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信息差和当事人急于用钱的心理,将其诱导至线下门店。说实话,如果没有这些伪造的身份和P出来的额度图,很少有人会愿意继续下一步。这其实已经踩在了虚构事实的边缘,为后续的收费陷阱埋下了伏笔。
巧立名目的“服务费”:报告、规划与陪跑的陷阱
当事人到了线下门店,真正的戏肉才开始。他们会发现,之前承诺的低息银行产品,要么门槛极高,要么根本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利息远高于银行的线上金融产品。但来都来了,对方总有办法让你“不虚此行”。这时候,各种名目的“服务费”就登场了。
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先生就是被一个所谓的“企业信用报告”套住了。对方告诉他,想拿到贷款,必须先花几万元购买一份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综合评估报告”。声称只要有了这份报告,提款就成功了一大半。王先生交了钱,报告也拿到了,但贷款的影子却没见到。对方两手一摊,说银行审批没通过,是王先生自己资质问题,钱不能退。这种所谓的“报告”,本身可能毫无价值,它的唯一“价值”,就是被赋予了“贷款敲门砖”的虚假人设。除此之外,还有所谓的“财务规划费”、“贷后管理费”,甚至听起来很专业的“陪跑服务费”,名目繁多,但核心都是一个:在贷款还没影儿的时候,先把一笔钱收上来。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最难的不是蹬车,而是掌握平衡。在金融服务和诈骗之间,也有一道需要小心把握的平衡线。
从“助贷”到“诈骗”,法律的红线究竟在哪里?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会问:叶律师,那这些助贷公司到底算不算诈骗?这个问题我也思考了很久。我们办理的很多案件,争议焦点就在这里。区分的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刑法》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
我们来拆解一下: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这是不是虚构事实?承诺办不下来的低息贷款,这是不是虚构事实?把一份毫无价值的报告包装成贷款的必需品,这是不是隐瞒真相?如果这些行为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提供真实的贷款辅助服务,而仅仅是为了骗取那笔“报告费”、“规划费”,那么“非法占有目的”就很明显了。这时候,行为的性质就可能从民事纠纷,质变成了刑事犯罪。
在我经办的案件中,很多被抓的年轻人,起初都以为自己只是在做“电话销售”,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犯罪集团的一环。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按照“话术单”拨打成百上千个电话,诱导客户上门。看到他们站在被告席上,说真的,我心里也不是滋味。他们可能只是想找份工作,却在不知不觉中跨过了法律的红线。
企业经营不易,资金压力大,我完全理解。但在寻求帮助时,请务必擦亮眼睛。所有声称来自银行却又引导你向第三方缴纳前期费用的,都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记住,正规的金融机构,其盈利模式在于利息,而不是那些五花八门的服务费。面对诱惑,多一份冷静,就少一分风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