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办案人员曾劝你“案子不严重,先别请律师”。可转眼家属被批捕,现在,检察官却在电话里问:“你们的律师呢?”很多家属一下就懵了,心里七上八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警察说“别请”,检察官却在“催”?
我经常打一个比方。公安机关办案,就像是建筑队的工头,任务是把“案子”这座房子的毛坯搭建起来,并且要搭得尽可能牢固。他们工作时,自然不希望旁边总站着一个监理(也就是我们),时不时指出这里钢筋有问题,那里结构不合规。
你看,这其实就是角色定位的问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有罪的证据,固定口供。我们的介入,意味着会见当事人,告诉他不必惊慌,要实事求是,防止被诱供;意味着我们会监督程序,还会从法律角度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或者无罪的意见。这在办案人员看来,可能会打乱他们的节奏。立场不同,说辞自然不同。
而检察院的角色,更像是验收房子的质检工程师。他们不仅要看房子盖起来没有,更要审查这房子盖得合不合图纸、安不安全。在终身负责制的今天,他们需要审核公安机关移交的所有证据材料,判断是否确实构成犯罪,要不要告上法庭。所以,听一听来自我们这些辩护人的专业意见,对他们全面、准确地判断案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检察官的“建议”,是家属必须抓住的机会
一位老客户曾跟我说,接到检察官让他请律师的电话时,他第一反应是“完了,是不是事情更严重了?”我告诉他,恰恰相反。这通电话,更像是一个资深医生在看过你的初步检查报告后,建议你“找个专家再看看”。这不是宣判了绝症,而是告诉你,这个阶段,专业的介入,很可能会带来转机。
所以,我们才反复强调,检察官的这个“建议”,是家属必须抓住的机会。这背后,通常有几种可能:
第一种,案情可能不算特别严重,有争取从宽处理的空间。比如,通过我们的努力,帮助当事人完成退赃、退赔,或者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谅解。这些工作,不仅能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化解矛盾,也是法律“温情”一面的体现。但这些都需要专业的沟通和法定程序的跟进,家属自己去谈,往往效果不佳。
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可能,就是案件正处在一个“可诉可不诉”或者“可判缓刑可判实刑”的十字路口。这个时候,我们的作用就尤为关键。要争取一个不起诉的结果,难度其实远比把案子诉到法院要大,工作也更复杂。检察官可能需要向上级汇报,开会讨论,甚至召开听证会。这时候,一份论证充分、引经据典的法律意见书,就可能成为推动案件向好发展的关键力量。检察官建议你请律师,某种程度上,也是希望听到一个专业的、有理有据的辩护观点,来帮助他们做出那个艰难但公正的决定。
所以,不要再纠结于那些前后矛盾的“建议”。当检察官的电话打来,请务必把它当成一个重要的信号。这不是麻烦的开始,而是一个解决问题的窗口期,一个可能改变家人命运的机会。抓住了,就可能柳暗花明。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