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出租屋里,一个男人正对着手机视频发呆。他以为自己只是花了点钱找了个“朋友”,没想到第二天就被警察带走,理由居然是涉嫌强奸未成年。
嫖娼≠免责,态度决定量刑
我经手过不少类似案件:当事人在酒吧认识女孩,聊了几句就发生关系,事后对方反口说未成年,男方立刻跳出来喊“这不就是个卖淫嫖娼吗”。结果呢?法官根本不会这么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是否支付报酬,都构成强奸罪。这不是法律漏洞,而是对未成年人最基础的保护机制。
我有个案例,当事人坚称对方是“职业小姐”,但法院最终判决三年有期徒刑。为什么?因为他在笔录里说“她看起来像大学生”,这种表述直接暴露了他对年龄判断的失职。记住,成年人有义务核实对方身份,不能用“我以为”来推卸责任。
证据链比嘴皮子管用
去年杭州某案中,被告拿出聊天记录证明对方自称20岁,且穿着打扮成熟。虽然最后仍被判刑,但量刑从十年减到了七年。关键在于他保留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你可以主张以下几点:
是否有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自述年龄
付款凭证能否证明对方以成年女性身份接客
监控录像显示对方行为举止是否符合未成年人特征
但切记不要说“她很老练”“明显是骗人”这类话。这些说法不仅无助于辩护,反而会被视为恶意贬低受害者。我们曾有当事人因“对方太会演戏”这样的表述,导致缓刑机会完全丧失。
面对指控,记住三个原则
上周刚结案的一起案件给了我深刻教训:当事人一开始死不认账,后来又试图解释“她就是个妓女”,最终数罪并罚被判五年半。而另一个主动认罪、配合调查的当事人,只被判了三年缓刑。
第一,立即停止一切辩解,向办案机关表明悔过态度。
第二,集中精力梳理能证明对方年龄的关键证据。
第三,不要纠缠“她是不是真的未成年”,重点放在“你有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上。
法律不会因为你“花的是钱”就网开一面。当涉及未成年人时,成年人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这不是惩罚,而是对社会良知的基本守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