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公司拿来一份审计报告,上面说他拿走了一笔不小的数目,这下是不是完了?”家属拿着厚厚一叠纸,手是抖的,声音里全是慌乱。这是我在接待当事人家属时,经常听见的一句话。
审计报告:它更像是公司的“体检报告”,而不是法庭上的“诊断书”
我们打个比方。你每年去做一次常规体检,拿到报告,医生指着几个偏高的箭头说:“要注意了,这几个指标不太好。”这份体检报告,是对你健康状况的一个提醒,一个参考。但如果真要确诊某个具体的、严重的疾病,是不是需要找专科医生,用更精密的仪器,做更深入的检查?那份最终的、能决定你如何治疗的报告,才是“诊断书”。
你看,这其实就是审计报告在刑事案件里的角色。它是由公司,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害单位”,自己花钱请会计师事务所做的。它的初衷,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这些行业规范,来审视公司的财务信息是否“合规”,主要是给公司的管理者、投资者一个交代。它是一份“鉴证”性质的报告。
所以,它天生就带着委托方(公司)的视角。在刑事程序中,这份报告顶多算是一份“书证”,或者出具报告的会计师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但它绝不等于案件的最终结论。我们作为辩护律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像拿着放大镜一样,去审视这份“体检报告”,看看它的检查范围、检查方法、检查标准,到底有没有问题。
司法会计鉴定:为什么我们说,这才是真正能上“牌桌”的证据
还是用看病的例子。当办案机关,比如公安或者检察院,看了那份“体检报告”后,觉得问题可能很严重,需要进一步查清楚。这时候,他们会启动一个完全不同的程序。他们会依法委托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资格的人员,来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问题进行一次“专家会诊”。这个过程,就叫司法会计鉴定。
所以,我们才反复强调,要区分审计报告和司法会计鉴定。后者的启动主体是司法机关,而不是公司;它要解决的,是案件中具体、关键的争议问题,比如“到底有没有拿钱?”“具体拿了多少?”“这些钱的性质是什么?”。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在诉讼中承担着法律责任,他们的程序和方法都比普通审计要严格得多。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是能够直接影响法官判断的“诊断书”。它才是真正能被摆上法庭这张“牌桌”,决定输赢的关键牌。当然,即便是“专家会诊”的结论,我们依然有权去质证,去挑战它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但它的分量,和公司自己出的那份报告,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所以,当你或者你的家人,面临一份看似“铁证如山”的审计报告时,请先不要乱了阵脚。它只是故事的开始,而不是结局。它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但绝对不是审判的终章。
在经济犯罪的辩护中,核心的战场之一,就是围绕着这些财务证据展开的。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这些名为“证据”的东西,一件件掰开揉碎了看,审查它的来源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结论是否科学。如果对方只拿出了一份审计报告就想给你定罪,我们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来:这不符合规矩,要定罪,请拿出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来。
这是一场专业与专业的较量。请记住,在法律的框架内,永远有可以争取的空间。而守住程序,就是守住我们最重要的防线。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