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00:00-23:59
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连续29次收购,为何不算“情节严重”?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5年11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次举报

深夜废品站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

凌晨一点,安徽某县城的废品站门前,王某又在清点今天刚收到的一批脚手架扣件。他知道这些扣件不是从正规渠道来的,但每次徐某来卖货,他都照收不误。这已是他们之间的第29次交易。

“次数”不能简单等同于“情节严重”

你可能听说过一句话:“干得越多,判得越重。”但在法律上,事情并不总是这么简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按这个标准,王某的行为似乎已经达到了升档量刑的条件。

但我们必须明白,刑法从来不是机械地数次数。本案中,徐某虽然多次盗窃,但属于一次概括故意下的持续行为,整体价值32400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王某作为下游行为人,仅是连续收购同一上游犯罪所得,并非每一次上游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

如果只看次数,王某确实达到了“十次以上”的标准。但如果忽视了上游犯罪本身的性质和整体危害程度,那么就可能导致罪责刑严重失衡——即下游犯罪的刑罚反而比上游还重。

法院最终没有将王某的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正是基于对整个案件的综合考量。这种判断,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实质正义”的追求。

量刑均衡背后的专业考量

我们常说“法不容情”,但这不代表法律会脱离现实去苛责每一个细节。

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我们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一个原则:不能把“次数”当作唯一的衡量标尺。每一次收购是否独立?是否每次都涉及新的犯罪事实?上游犯罪本身的社会危害有多大?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比如,有人可能每天向同一个诈骗团伙转账几十笔,但从刑事角度看,这未必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因为这些转账可能是基于同一笔资金流的拆分操作,而非多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所以,我们在办案中常常提醒当事人:不要以为“次数多”就一定会被判得重。真正决定量刑的关键,是整个行为链条中的“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

回到本案,王某虽然收购次数多,但每次金额小,且都是针对同一上游犯罪所得。因此,法院最终以七个月的有期徒刑予以处罚,既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也避免了量刑失衡。

结语:法律不是计算器,而是天平

很多人一听说“29次”就吓坏了,觉得肯定要判三年以上。但我们要明白,法律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

在这个案子里,法院没有机械套用“十次以上”的条文,而是回归到法律的本质——实现公平与正义。这种做法,值得所有法律从业者深思。

如果你正在面对类似的指控,不必惊慌。我们建议你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介入,全面梳理案情,争取最有利于你的结果。

记住:法律不是冰冷的规则,而是有温度的底线。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叶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6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7863分 (优于99.7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865篇 (优于95.1%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12559 昨日访问量:511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