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一起涉嫌猥亵儿童的刑事案件中,团队律师亲历了从检方量刑建议到法院最终判决的全过程。案件虽发生于公共场所,但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未达到五年以上刑期。
法律依据与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若发生在公共场所并当众实施,则属于加重处罚情节。然而,是否适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加重刑期,并非单纯依赖场所和方式,还需结合具体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断。
本案中,被告人在车内对女性进行了轻微接触,事后才得知该女子为儿童。尽管行为发生于公共空间内,但其主观恶意、手段及后果均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因此,在量刑上,法院并未采纳检方最初提出的三年左右的量刑建议。
辩护过程与沟通策略
在审查起诉阶段,团队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围绕量刑幅度展开激烈讨论。由于检方坚持原有意见,团队拒绝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希望通过庭审进一步争取更合理的裁判结果。
庭审前,团队律师再次会见当事人,就是否适用认罪认罚程序进行充分说明。经过反复协商,检方最终调整量刑建议,将刑期降至两年半,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虽然如此,团队律师仍认为刑期偏重,遂在庭审中积极发表辩护意见,指出检方量刑依据不足。
法院态度与辩护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未完全采纳检方的意见,而是在庭审后明确表示:“你还是要好好反思,我们也会综合考虑。”这表明,即便检方提出量刑建议,法院仍有权独立作出判断,也为后续可能的从轻处罚预留了空间。
实践中,很多案件在检察机关主导下看似已成定局,但实际上仍存在辩护空间。检察官或法官并非总是掌握全部案情,也可能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初步偏见。因此,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表达当事人的立场,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分析、类案对比和事实澄清,推动司法机关做出更为公正的裁决。
犯错不可怕,关键在于如何面对错误、承担责任。在法律框架内,真诚悔罪、积极配合调查,是获得从宽处罚的重要前提。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