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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出轨赠与财产,法律如何判定?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次举报

婚姻是法律赋予的神圣契约,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是这份契约的核心。然而,当一方违背这份契约,将财产赠与第三者时,法律如何界定和处理?

案件回顾

2004年,A女士与B先生步入婚姻的殿堂。2024年,B先生去世后,A女士在整理遗物时发现,B先生自2021年起与C女士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从2022年开始长期同居。更令A女士震惊的是,B先生在数年间累计向C女士支出约48万元。

A女士将C女士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B先生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B先生的赠与行为自始无效,C女士应返还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B先生将财产赠与婚外异性,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合理范畴,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侵害了A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

赠与行为的无效性
B先生基于维持不正当关系目的所作的赠与,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C女士基于该无效行为所获财产,依法应当返还。

款项性质的区分
法院在裁判中对款项性质进行了细致区分。大额转账、红包、首饰及代为还款被认定为赠与,该赠与无效应予返还;双方互相负担的日常消费,属于非法同居期间的开支,未纳入返还范围;另外,扣除了B先生本人在非法同居期间应负担的个人生活费用。经最终核算,判令C女士向A女士返还31万余元。

延伸思考

如果C女士主张不知B先生已婚,或辩称所涉款项来源于B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是否会影响裁判结果?即便C女士确属“不知情”,若其赠与目的系为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该行为同样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面对类似困境,建议保持冷静,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宜尽早寻求专业律师意见,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及诉讼程序。必要时,可依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防财产被进一步转移。

结语

婚姻中的财产问题复杂而敏感,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更需要法律的严格界定和保护。当一方的不忠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时,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救济途径。团队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的法律效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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